厦门公物-竞争性谈判-GW2019-QY187D-180#燃料油采购-采购公告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政沥青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180#燃料油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180#燃料油采购
项目编号:GW2019-QY187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10、22793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厦门市政沥青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碗瑶村后溪大道1508号
联系方式:0592-56810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30888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法人(本项目允许分公司参与报价)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1)供应商在厦门、泉州、漳州应拥有自有油库,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成品油仓储经营资格或批发资格或零售资格或油库的产权证明文件或油库建设通过安全监督或公安消防或环保等部门的验收证明等)。(2)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特定条件或提供证明文件不符合要求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三、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四、 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对谈判代表的授权书原件及谈判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供应商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将不被邀请为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接受谈判过程中的补充。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且原件备查。其他详见谈判文件。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9年07月09日 20:44 至 2019年07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郑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79310、2279311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666.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现场或邮寄购买(如需邮寄,邮费到付)。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3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9年07月09日 20:46 至 2019年07月12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9年07月15日 09:4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5日 09:45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开标大厅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07月15日 09:45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层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小企业政府采购政策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80#燃料油采购,一批。
其他详见谈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