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下][招标]西安局集团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直流机车配件修复业务外包项目 公开谈判公告
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局集团公司委托就西安局集团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直流机车配件修复业务外包项目组织商务谈判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预算,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商务谈判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商务谈判。
一、项目编号:11904088
二、项目名称:西安局集团公司宝鸡机车检修厂直流机车配件修复业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商务谈判采购共 20 包:商务谈判供应商可以对采购内容中的包件进行报价,所报价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商务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 包件号 | 包件(类别)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使用单位 | 服务周期 | 到货地点 | 技术要求 | 保证金(元) |
| 包件1 | 阻尼器委外修复 | 阻尼器委外修复 | SS/HX | 个 | 100 | 宝鸡机车检修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 宝鸡机车检修厂 | 详见谈判文件 | 10000.00 |
| 包件2 | 直流机车轴箱NJ系列轴承修复 | 直流机车轴箱NJ系列轴承修复 | NJ2232系列 | 套 | 120 |
| 包件3 | 直流机车轴箱NUHJ系列轴承修复 | 直流机车轴箱NUHJ系列轴承修复 | NUHJ2232系列 | 套 | 120 |
| 包件4 | 直流机车牵引电机4E42330EQTY轴承修复 | 直流机车牵引电机4E42330EQTY轴承修复 | 4E42330EQTY | 套 | 120 |
| 包件5 | 直流机车牵引电机4E42328EQT轴承修复 | 直流机车牵引电机4E42328EQT轴承修复 | 4E42328EQT | 套 | 120 |
| 包件6 | SS3/SS4型机车主变散热器检修补强委外修 | SS3/SS4型机车主变散热器检修补强委外修 | SS3/SS4 | 台 | 50 |
| 包件7 | SS7散热器修复补强 | SS7散热器修复补强 | SS7 | 台 | 55 |
| 包件8 | SS3/SS4牵引电机定子抱轴承修复 | SS3/SS4牵引电机定子抱轴承修复 | SS3/SS4 | 台 | 50 |
| 包件9 | SS3/SS4一系圆簧修复 | SS3/SS4一系圆簧修复 | SS3/SS4 | 组 | 960 |
| 包件10 | SS7系列机车从动齿轮检修 | SS7系列机车从动齿轮检修 | SS7系列 | 个 | 18 |
| 包件11 | DF增压器修复 | DF增压器修复 | DF | 台 | 8 |
| 包件12 | 曲轴修复 | 曲轴修复 | DF | 根 | 4 |
| 包件13 | DF8B机体修复 | DF8B机体修复 | DF8B | 台 | 2 |
| 包件14 | DF4机体修复 | DF4机体修复 | DF4 | 台 | 2 |
| 包件15 | DF7机体修复 | DF7机体修复 | DF7 | 台 | 4 |
| 包件16 | DF冷却单节修复 | DF冷却单节修复 | DF | 个 | 520 |
| 包件17 | DF7缸芯修复 | DF7缸芯修复 | DF7 | 个 | 132 |
| 包件18 | DF7C缸芯修复 | DF7C缸芯修复 | DF7C | 个 | 192 |
| 包件19 | G型连杆修复 | G型连杆修复 | DF4 | 根 | 80 |
| 包件20 | DF4气缸套修复 | DF4气缸套修复 | DF4 | 个 | 168 |
备注:
(1)本采购内容中的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服务数量,实际服务数量以服务期内使用单位实际使用数量为准。
(2)本次采购,商务谈判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谈判响应,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采购范围包括:宝鸡机车检修厂直流机车配件修复业务外包服务及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商务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本项目以商务谈判供应商的不含税单价作为评标价。
(5)成交供应商结算须开具有抵扣条件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合格商务谈判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包件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需具备投标配件对应修程的维修资质,出具相关资质证明(须经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务部核备);投标人为代理单位的,必须提供正式的授权证书,并提供所投标配件授权单位维修资质证明(须经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务部核备)。
(3)投标人需出具在铁路总公司范围内开展该类型配件对应修程检修证明材料2份(2016~2018年之间阻尼器检修业绩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2、3: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轴箱轴承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4、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牵引电机轴承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6、7: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散热器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8: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牵引电机抱轴承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9: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圆簧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10: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从动齿轮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1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需具备投标配件对应修程的维修资质,出具相关资质证明(须经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务部核备);投标人为代理单位的,必须提供正式的授权证书,并提供所投标配件授权单位维修资质证明(须经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务部核备)。
(3)投标人需出具在铁路总公司范围内开展该类型配件对应修程检修证明材料2份(2016~2018年之间增压器检修业绩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12: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需具备投标配件对应修程的维修资质,出具相关资质证明(须经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务部核备);投标人为代理单位的,必须提供正式的授权证书,并提供所投标配件授权单位维修资质证明(须经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务部核备)。
(3)投标人需出具在铁路总公司范围内开展该类型配件对应修程检修证明材料2份(2016~2018年之间曲轴检修业绩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13-15: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需具备投标配件对应修程的维修资质,出具相关资质证明(须经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务部核备);投标人为代理单位的,必须提供正式的授权证书,并提供所投标配件授权单位维修资质证明(须经西安局集团公司机务部核备)。
(3)投标人需出具在铁路总公司范围内开展该类型配件对应修程检修证明材料2份(2016~2018年之间机体检修业绩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16: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冷却单节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17、18: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缸芯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19: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G型连杆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包件20: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必须为该产品原生产厂或原生产厂授权单位,原机车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授权单位,或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需提供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颁发的正式授权证书,并载明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原生产厂或原机车生产厂全部承担。
(3)投标人为代理商和具有投标产品检修业绩的单位的,须能够出具2016-2018年2份及以上气缸套检修项目的合同和与合同相对应的用户使用情况良好报告。
(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报名并获取了本项目谈判文件。
五、商务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获取方式
1.发售时间:2019年7月11日至2019年7月1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报名、获取文件。
报名方式:在本公告最下方点击“我要报名”按钮进行报名,并按照要求填写相关资料。
联系人:成女士,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29-87866221,029-87866222。
2.商务谈判文件售价:每套售价0元。
3.保证金:凡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须缴纳保证金,具体缴纳金额及事宜详见谈判文件。
4.商务谈判文件的获取:报名成功后按照短信提供的网址及认证码下载商务谈判文件及“报价程序”。
5.报名成功后,在报名截止时间次日17点30分前未发弃标函且未参加该项目的谈判采购活动的,严格按照《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文件规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扣1分/次,扣完为止。
六、商务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商务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时间:所有谈判文件必须于2019年7月23日上午8:00~9:00当面递交给招标人。
2.商务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安局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西安市铁安一街南口西安局集团公司营销大楼二楼开标室,南二环西安市第九医院西侧)当面递交采购人。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029-87866208 、029-87866209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商务谈判时间及地点
1.商务谈判时间:
2019年7月23日9时00分 (北京时间)
2.商务谈判地点:西安局集团公司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所(西安市铁安一街南口西安局集团公司营销大楼二楼评标室,南二环西安市第九医院西侧)。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4.届时请商务谈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出席。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西安局集团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网址:http://www.xtcgpt.com)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西安市工商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220-57022-7921707
地址:西安市友谊东路李家村十字东北角“中铁第一国际”大厦1203、1204室
邮编:710054
联系人:成女士,李先生
联系方式:029-87866222 、87866221
029-87866208 、87866209
陕西铁信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7月11日
我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