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兰州枢纽长寿山隧道增设运营通风工程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流水号:(谈)2019071600013
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兰州枢纽长寿山隧道增设运营通风工程物资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谈判编号:LZSNCSS-JZXTP-2019-02)
1.采购条件
本项目兰州枢纽长寿山隧道增设运营通风工程,项目业主为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兰州工程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兰州枢纽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物资设备由于工期紧张,现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
长寿山特长隧道12524m,进出口均为喇叭口单线隧道,其余为双线隧道。根据《关于新建兰州至重庆铁路广元至重庆段及兰州、重庆枢纽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09】230号)第九条:特长隧道按预留运营通风土建条件设计,根据运营后实测的洞内环境情况,确定是否安装风机等设备。根据兰州铁路局反映兰州枢纽北环线长寿山隧道自2012年12月1日开通运营以来,隧道内粉尘和有害气体无法排出,空气污染严重。隧道出口端碎石道床段落大气环境质量差,从目测及体感感受分析,此段污染较为严重,污染物主要为扬尘,能见度较差,TSP或PM10可能存在超标现象,当有列车通过时,TSP污染则更为严重。隧道出口端整体道床段落较碎石道床段落大气环境质量稍好,初步分析此段TSP或PM10可能存在超标现象;隧道中间约5~6km的段落大气环境质量差,能见度很差,污染严重,此段污染物主要为粉尘和烟尘,TSP或PM10、PM2.5均可能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标,机车燃油污染物如NOX、SO2、烃类污染物和CO可能存在超标;隧道进口端污染情况和出口端基本类似。隧道内及进出口段的均无其他异味、刺鼻气味。根据《兰州局集团公司疾病预防控制所检验报告书》(兰铁疾控(劳)检字(2018)第008号),对长寿山隧道内空气取样检测后的结果表明,隧道内的粉尘含量(13.9mg/m3、10.5mg/m3)大于国家标准(8mg/m3),检测结果为不合格。隧道内空气污染物严重影响运营单位隧道内巡检、施工维护人员和通勤车乘务人员的人身安全。为了保证进入隧道人员人身安全所以进行长寿山隧道运营通风工程施工。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5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12月31日。
2.2采购内容:
具体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包件划分、专项资质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1《兰州枢纽长寿山隧道增设运营通风工程物资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的基本资格条件如下:
3.1.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符合采购项目经营范围、具有采购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和经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
3.1.2许可和认证要求:谈判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布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专用产品认证采信目录》范围内的应提供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原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简称"CRCC")颁发的《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如果谈判产品(含主要部件、外购件)属于国家强制认证或行政许可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强制认证证书或行政许可证书;
3.1.3生产能力要求:满足谈判文件交货期要求;
3.1.4 财务能力要求: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提供近三年经过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附注的复印件;
3.1.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供应商必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或GB/T190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3.1.6 供货业绩要求:满足《 兰州枢纽长寿山隧道增设运营通风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专项资格条件”中关于供应商供货业绩要求。
3.1.7 履约信用要求:供应商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无不良记录;本次采购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或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合格物资供应商名录》范围内。
3.1.8 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采购中同时谈判。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在同一包件中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谈判,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参加同一包件谈判;
供应商必须保证其用于本工程产品的技术完整性。
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2本次采购对供应商的专项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 兰州枢纽长寿山隧道增设运营通风工程物资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包件一览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基本资格条件与专项资格条件。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须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注册联系客服热线:4006-010100)。
4.2发售谈判文件时间:2019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19日,每日8:3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北京时间,下同)。
4.3发售方式:谈判文件采用线上发售方式,潜在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19日18:00时前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响应所购买的包件;同时将填写完整的《投标申请表》(见附件2),将可编辑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ebblkz@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谈判编号和供应商单位名称)。
供应商将所购买包件的标书款足额汇入到采购人指定账户(见4.4),采购人收到信息经核实后, 授权供应商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www.crecgec.com)下载电子版谈判文件。
4.4谈判文件每包件售价详见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费采用汇款形式支付(必须由供应商单位账户汇款,个人账户不予受理),请汇至:
开户名称: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兰州枢纽项目经理部
帐 号:62001370001051513366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铁路支行
供应商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采购编号及包件号。
4.5有关谈判文件的补遗和答遗文件将在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eeb.cn/)发布。
5.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 8 时 30 分至9时 00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2019年7月23日9时00 分,递交地点: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枣林路交大科技园兰州枢纽项目经理部二楼会议室。
5.2本次采购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线上开启谈判响应文件方式,谈判分项报价及谈判响应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3日上午9:00前;同时,供应商需按谈判文件要求于开启谈判响应文件前现场递交纸制版谈判响应文件,纸质版与上传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应一致。
5.3各供应商应按时上传及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有效分项报价及电子版谈判响应文件的按未响应处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纸质版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http://www.jszhaobiao.com)、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 www.crecgec.com /)和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eeb.cn/)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电气化公司兰州枢纽项目经理部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枣林路139号交大科技园
联 系 人:郝甜
电 话:15095437402
电子邮箱:eebblkz@163.com
8. 公告附件
附件1:采购物资包件一览表;
附件2:投标申请表。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