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水保编制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十堰市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水保编制服务项目
竞争性谈判公告
依据十采计备[2019]XM2592号政府采购计划要求,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受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委托,对十堰市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水保编制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项目编号:XHZX-FW-2019-0141;
2.项目名称:十堰市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水保编制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依据国家相关规范、标准和文件规定,完成十堰市百二河生态修复工程水保编制服务(含编制、评审、审批、批复,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4.采购预算:26万元;
5.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具备有效的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职称证书与社保证明);
5.供应商近年来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供应商购买文件须携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提交上述第二条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所有资料,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复印件二套装订成册,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后留存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2.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 19日(每日上午8:30时~12:0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
3.文件获取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每套文件收取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逾期报名将不予受理;
4.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4.1 供应商现场领取谈判文件(纸质版);
4.2 以电子邮件方式向供应商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
四、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23日 15时00分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十堰市北京北路82号京华新天地8号楼22层)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http://www.ccgp-hubei.gov.cn/)。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十堰市市政工程项目建设中心
联 系 人:柯 材 联系电话:0719-8632936
采购代理机构: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
联 系 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0719-8688078 13972482657
新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北十堰分公司
2019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