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的委托,对永丰乡丰安朝鲜族特色村寨保护第三期项目工程监理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由于本项目第一次谈判公告发布期间,购买谈判文件单位不足三家,现发布本项目竞争性谈判二次公告。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永丰乡丰安朝鲜族特色村寨保护第三期项目工程监理;
2.2 项目编号:JC-W(F)-竞-1920;
2.3 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0,000.00元);
2.4 采购内容: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5 工 期:签订合同后50日历天内竣工; (或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本项目采购人对本项目建筑风格、建筑形式、建筑规格相应要求,且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项目地点:黑龙江省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丰安村;
2.8 包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包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谈判;
3.3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谈判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谈判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段谈判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谈判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购买谈判文件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4 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报价;
3.5 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6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或其以上资质,并具有专业技术人员及相关专业设备;
3.7 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安全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以上人员须证企相符,具备有效的监理培训证。
3.8 由于本项目为朝鲜族特色村寨工程,成交供应商应采取相应技术保证措施、技术指导措施、专业技术人员施工措施等确保符合采购人对本项目工程质量要求,包括但不限于确保建筑材料、建筑形式、装饰工艺等,以完全符合本项目建筑施工图及建设效果图等朝鲜族民族特色要求。
3.9参加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主体、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或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拟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7月17日至2019年7月19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鸡西市鸡冠区中康凤凰城风还苑3号楼旁门市)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本项目只接受以上述方式取得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会议。
5、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6日09时30分,地点为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鸡西市鸡冠区中康凤凰城风还苑3号楼旁门市)开标大厅。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鸡西市城子河区永丰朝鲜族乡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黑龙江鸡西市城子河区
联系人:朴先生
联系电话:0467-2305815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嘉潮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鸡西市鸡冠区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467-2333939
邮政编码:158100
邮箱:JiaChaoCoLtd@163.com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