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BIM工作室建设工程
竞争性谈判公告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对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BIM工作室建设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BIM工作室建设工程
二、项目编号:TXS201905016082
三、采购内容及范围:泰兴中等专业学校BIM工作室建设,含BIM综合管理平台、三维场地布置软件、高配双屏工作室、网络交换机、网络布线等工程。(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和要求)
四、招标工期:30日历天(合同签订日起)。
五、付款方式、招标控制价:
(1)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0%,余10%作为质量保修金,在质保期满后付清。
(2)招标控制价:33.25万元(包括施工、运输、管理、税金等一切费用)。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招标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已列入2019年度《泰兴市国有资金投资工程限额以下项目预选承包商名录》中电子与智能化类别,相应公告及名录查询方式:http://58.222.214.180/txggzy/infodetail/?infoid=c9af47f8-edce-4ed7-8a43-7f272c96eb37 categoryNum=004001004001。
(2)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②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③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项目的规模总和在项目负责人资格执业范围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若工程已竣工验收,但通过系统查询仍显示有在建工程的,须提供竣工验收报告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若属于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须提供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所需其他材料”中扫描上传,投标截止后不再接受相关证明或手续,若投标时应提供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视作有在建工程。若评标结果公示阶段被投诉有在建工程,调查属实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接受进一步的处罚。
(4)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① 业绩:无要求
②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③ 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具体详见:苏信用办[2018]23号文。
④ 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⑤ 其他: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年 6 月3日起,2019年6月5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到12:00时,每日下午14时到17时。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38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现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的缴纳须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采用电汇方式,汇入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交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采用现金或其他方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缴纳账户户名: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行泰兴中兴路支行,账号:32001766344051161779
(2)投标人将保证金汇出后,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携带开户许可证原件到泰兴市济川路36号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入账手续,并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投标人提交的票据中付款单位名称、账号与开户许可证不一致的,将无法换取缴纳保证金的票据证明。
3、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要求的;
(2)违法、违纪、扰乱项目招投标的。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 6月 11 日15:00时
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泰兴市行政审批局六楼第三开标室
开标时间和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提交的地点。
十、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txprtc.com/txggzy/)
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省泰兴中等专业学校 代理机构: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兴市南二环东路1号 地 址: 鼓楼东路203号
邮 编: 225400 邮 编: 225400
联系人: 周先生 联 系 人: 李女士
电 话: 13952699399 电 话: 18994698567
2019年 5月31日
附件一:投标确认函:
1、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
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 6 月 7 日17:30时止。逾时未递交《投标确认函》的,视为放弃投标。
2、确认函递交方式
供应商应在确认函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确认函》邮件(107310819@qq.com)或者现场递交至泰兴市行政审批局538办公室。
3、供应商如实填写投标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内容不完整,造成采购机构无法联系的,其引发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如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投标,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5、参考格式:
投标确认函
江苏国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获取了贵单位 项目的招标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单位名称: ,
投标联系人: ,
手 机: ,
传 真: ,
邮 箱: 。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投标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受委托人(一): 职务:
受委托人(一)身份证号码:
受委托人(二): 职务:
受委托人(二)身份证号码:
现委托上述受委托人在 (招标项目名称) 权委托人。
委托事项:领取招标文件、编制、签署、递交、说明补正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等特别授权。受委托人联合行使或独立行使的委托权限,其法律后果由委托人承担。
投标事务负责人无转委托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他任何代表委托人行使的投标事宜,以及超出本授权范围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 日,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受委托人(一): (签字)
受委托人(二):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