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 (略)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响应供应商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
(2) 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 响应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 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资格声明函,可参考谈判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5、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响应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http:(略))的信用报告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响应供应商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以上)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响应供应商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在本企业注册(提交证书复印件)。
注:(略)(略)〕(略)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响应供应商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提供纸质文件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