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略) 2.交货时间:(略) 三、中标企业数量:(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1.投标人若为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非生产企业可不提供); 2.投标人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经营备案凭证; 3.投标人提供的设备按医疗器械管理的,须提供相应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 (七)投标企业若为生产企业,具备生产投标产品的关键设备,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报名及采购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略)年5月7日至5月(略)日,每日上午8:(略) (二)申领地点:北京市海淀区。 (三)申领方式:(略) 1.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在项目报名前应在医院官网(http:(略) 2.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应采用互联网方式报名,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医院官网(http:(略) 3.提交的纸质版报名材料要求详见附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1.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略) 5.开标时间:详见采购文件 6.开标地点:详见采购文件 七、信息发布渠道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和采购机构官网(http:(略) 八、防疫要求: 1.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各投标人,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必须佩戴口罩,报名过程中人与人之间需保持一米五以上距离,非必要情况不得相互接触,现场听从采购机构工作人员引导。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需承诺未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烧、发热、咳嗽等症状;如有隐瞒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情节严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九、采购机构报名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