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对两院区互联网专线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竞争。<>
一、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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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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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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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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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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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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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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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院区互联网专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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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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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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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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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四、投标书获取及递交时间<>
(一)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自行在“行采家”或“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或“中国采购招标网”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本项目无需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期限:(略)<>
(二)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投标文件须采用软面胶装(不得采用穿孔式、文件夹式活页装订),同时应编制完整的封面、页码、目录。<>
(三)投标书正本、副本各一份,均需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签章和单位盖章,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若正本、副本分别进行密封,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副本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注:(略)<>
(四)所有投标书应于(略)年(略)月6日至(略)年(略)月(略)日(略):(略)<>
(三)谈判时间地点:(略)<>
五、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官网、中国采购招标网、和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五)谈判费用:(略)<>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地址:(略)<>
电话:(略)<>
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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