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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 AJN160044-11F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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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新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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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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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建设项目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大学生创业创意园景观绿化设计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苏发改社会发[2008]1810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249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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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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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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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标段名称:大学生创业创意园景观绿化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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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工程地点: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江宁校区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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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工程类型: 中型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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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建设内容及规模: 景观设计面积约为4.47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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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5 设计合同估算价:30.00万元(工程计费额按400.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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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设计及相关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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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计范围包括:景观绿化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设计概算书,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报审工作、施工招标答疑、施工阶段的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技术指导及验收等配合服务。 |
| 其它阶段相关服务的范围包括:无。 |
| 2.7 设计服务期: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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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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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含)以上。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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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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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下载费用100元,工具使用费最高100元,平台使用费最高1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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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资格审查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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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招办(2014)8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6)具有与本工程相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具体要求为:无。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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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评标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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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投标报价(满分10分): 6.1.1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0万元。 6.1.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100%(95%、95.5%、96%、96.5%、97%、97.5%、98%、98.5%、99%、99.5%、100%)。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5≤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6.1.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一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6.1.4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3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6.2业绩(满分16分) 6.2.1企业业绩(满分8分) 2016年4月1日以来,企业承担过单项合同景观绿化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8分,最高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及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满分8分) 6.2.2项目负责人业绩(满分8分) 2016年4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景观绿化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设计业绩的,有一个得8分,最高8分。(提供设计合同,时间及面积均以合同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一律视为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e 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企业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可以兼得)(满分8分) 6.3设计构思得分(满分30分) 6.3.1 景观构思:深入理解及思考项目的重要性、特殊性,构思严谨;创意新颖、设计有亮点或独特见解。(优:8分;良:7.5分;中:7分;差:6.5分;无:0分) 6.3.2 总平面布局功能配置:整体考虑与周边环境的衔接、满足交通流线、人车组织体系及出入口要求等方面。(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3.3 生态设计:具有完整的海绵城市系统设计,并与景观充分结合,同时具备科普示范作用。(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3.4 节点设计:以功能和景观兼容为目的,在满足使用功能的前提下,达到景观装饰效果,外观造型新颖生动。(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3.5 植物设计:树种选择合理,搭配美观,符合当地气候、水、土壤,能够突出此段道路的植物特色,经济美观大气。(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项目解读得分(满分20分) 6.4.1 景观设计协调性:与周边及城市设计协调性、空间处理合理性、建筑与景观设计协调性等方面评审打分。(优:6分;良:5.5分;中:5分;差:4.5分;无:0分) 6.4.2 背景分析:依据上位规划、现状及周边环境,合理分析项目情况,参考分析实际项目案例,提出景观设计可行性策略。(优:5分;良:4.5分;中:4分;差:3.5分;无:0分) 6.4.3 设计成果表达:文本表达清晰合理,逻辑思维清晰,表达方式丰富。(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4.4 技术创新:运用新型的材料、环保材料、或创新工艺。阐述材料及技术是如何融入到设计框架中的,体现技术的重要价值。(优:3分;良:2.5分;中:2分;差:1.5分;无:0分) 6.4.5 后续服务:承诺后续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后续期间的服务内容合理可行、保证措施可靠;对于后续期间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有应对措施。(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4.6 合理化建议:提出了合理化建议,且合理化建议符合项目实际情况,具有科学性、可行性。(优:2分;良:1.5分;中:1分;差:0.5分;无:0分) 6.5项目组人员(满分24分) 6.5.1园林绿化专业人员2名: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加9分/人。园林绿化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提供职称证书,职称证上不能反映相关专业的,同时需提供毕业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18分) 6.5.2造价人员1名,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的得6分。(提供注册证书,相关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的扫描件为准)(满分6分) 备注: (1)评分细则中涉及的企业及相关人员的资质证书(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和业绩证明材料等,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 (2)项目负责人和设计各专业人员不得重复得分。 (3)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业绩资料、人员证书必须真实可靠,如发现投标单位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中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4)本标段采用设计方案评分点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分点分别编辑。设计方案每项评分按梯次打分,设计方案为各评委独立评分,计分时取各评委评分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的平均值为某个投标企业设计方案的最终得分(保留2位小数)。 编制要求:投标文件中的“设计方案”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 (5)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设计方案得分高的优先;如果设计方案得分也相等,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随机抽取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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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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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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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5月14日16时52分到 2019年5月21日16时5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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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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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潜在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上名称一致,如果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8.3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出席开标会并递交上述原件,唱标时招标人当场核验其原件,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未通过核验的投标单位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8.4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5如果您是第一次来南京地区投标,请您携带好本企业的相关资料到江东中路265号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先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手续。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njzwfw.gov.cn/njggzy/)中《交易向导》,如未进行企业信息登记,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8.6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需从“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选择相应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应及时更新“e路阳光”信用平台,确保相关材料及时有效,否则将导致资审不通过或者在评标打分中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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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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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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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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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龙眠大道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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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太东路8号同曦鸣城A-9幢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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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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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21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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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许静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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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王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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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2716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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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025-5212109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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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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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 真:025-5212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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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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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njyongt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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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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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行南京大市口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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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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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51445819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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