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集中制冷供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集中制冷供热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环保搬迁产品升级改造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产业备字(2018)64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集团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石家庄市井陉矿区工业园。2.2 主要工程内容:集中制冷供热炼钢区、轧钢区机房设计、土建及主、辅机设备采购、安装总包;厂前区机房设计、土建及主、辅机设备采购、安装总包(厂前区机房框架的设计、土建施工由招标人负责,厂前区机房设在厂前区综合楼负一楼,机房土建设计参数由投标人提供给招标人)详见第五章《技术规格书》。2.3 发包方式:本工程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2.4 招标范围:各区域制冷供热成套设备及与之配套设施的设计、设备采购(制造)、土建施工、安装调试、热负荷试车及试运行、完成功能考核、人员培训、技术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缺陷修复、在质量保证期内的工程质量保证/保修义务全过程的交钥匙工程。2.5 工期要求:本工程合同工期包括建设工期、考核验收期。建设工期为绝对工期7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具备热负荷试车条件的时间;热负荷试车1个月后为考核验收期,考核验收期为2个月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一般纳税人资格。
3.2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3.2.1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2个已运行的单机负荷2000kW及以上的溴化锂制冷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4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3.4.1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不少于2个已运行的单机负荷2000kW及以上的溴化锂制冷工程总承包业绩;
3.4.2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不少于2个已运行的单机负荷2000kW及以上的溴化锂制冷工程的设计业绩;
3.4.3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不少于2个已运行的单机负荷2000kW及以上的溴化锂制冷工程的施工业绩。
3.5 近三年内具有良好的银行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不曾因自身原因被提起诉讼。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资质,3.3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2个已运行的单机负荷2000kW及以上的溴化锂制冷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3.4 投标人需满足以下业绩要求之一:
3.4.1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不少于2个已运行的单机负荷2000kW及以上的溴化锂制冷工程总承包业绩;
3.4.2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不少于2个已运行的单机负荷2000kW及以上的溴化锂制冷工程的设计业绩;
3.4.3 近5年(201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有不少于2个已运行的单机负荷2000kW及以上的溴化锂制冷工程的施工业绩。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最多为2个单位(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2个已运行的单机负荷2000kW及以上的溴化锂制冷工程总承包业绩或设计业绩或施工业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5-17至2019-05-23,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 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购买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06-11 10:30:00,地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11日上午10时30分,投标人应当于当日上午10:00时至10: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7开标室(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E招冀成官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石家庄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和平东路363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工农路486号 |
| 邮编: |
无
|
邮编: |
050081 |
| 联系人: |
韩晓东
|
联系人: |
王宁 林莉 |
| 电话: |
0311-86912259
|
电话: |
0311-83086939、18632196838 |
| 传真: |
无
|
传真: |
0311-83086939 |
| 电子邮件: |
无
|
电子邮件: |
chengtaowangning@163.com |
| 网址: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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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
http://hebeibidding.com |
| 开户银行: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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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金桥支行 |
| 账号: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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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无 |
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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