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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荣县妇幼保健院医用气体系统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3212019000096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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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划 |
荣县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5-17 17:11 |
| 采购人 |
荣县妇幼保健院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自贡市荣县旭阳镇荣州大道三段,联系方式:李先生,0813-6201196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融汇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一批次三楼A5-3办公室59号,联系方式:罗文俊,0813-8558620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罗文俊,电话:0813-8558620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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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省外企业应具备《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具有的入川登记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
4.供应商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一类医疗器械可不提供,二类仅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表;根据国办发【2017】41号政策要求“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除外)。
(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缴纳本次采购要求的磋商保证金。
2.授权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须具有注册证。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5-20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5-24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发售,详见附件。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人民币300.00元/份(售后不退,资格不能转让)。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普润产业园生产资料交易中心A5区3楼59号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5-30 13:3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5-30 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一批次三楼A5-3办公室59号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5-30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丹阳大道2号普润产业博览城一期一批次三楼A5-3办公室59号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人民币6,000.00元(大写:陆仟元整)
交款方式:磋商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供应商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作为无效响应。
(注:转账或电汇时请在附加信息处注明项目编号及用途) |
| 预算金额(元) |
313949.00元 |
| 采购品目名称 |
货物-其他货物 |
| 行业划分 |
F51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本项目为医用气体工程,实施地点为荣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院区内,采购内容包括:中心供氧系统;床头设备带及相关配套设施;呼叫部分的购置、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内。(其中六层全部区域(手术室、产科)的医用气体不在本次采购范围内,但供应商应在手术室管井处预留接口,并安装专属手术室的二级稳压箱和氧气流量仪) |
| 其它补充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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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本采购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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