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NSWZFCG20190506-6
河南省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HNSWZFCG20190506-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由通审软件(北京)有限公司为原河南省地税局开发及运维。该系统对企业按行业、规模、经营情况等主要特征进行分类统计,对纳税人申报情况按照收入、扣除、税收优惠及其他特殊事项等进行汇总;对同一行业、同一纳税年度的共性指标进行横向分析比对;对企业申报数据、备案信息等数据进行互校,综合分析企业申报数据的真实性,时时提示疑点数据。该系统省、市、县、乡四级税务部门使用,形成横向集成、纵向贯通的信息流,提供强有力的数据支撑,并能提供全面、翔实的分析汇总报告,大大提高各级税务部门工作效率。
2、采购范围:根据采购需求,购买1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系统项目运维服务;
3、采购预算:66万元;
4、服务期限:3年;
5、其他情况说明:本项目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纳税及社保缴纳证明 , 依法免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禁止投标(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四、报名有关信息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起至2019年5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2、报名地点:河南省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站南路西福禄街嘉亿东方大厦1号楼16层1610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信息
1、获取时间:同报名时间;
2、获取地点:同报名地点;
3、招标文件售价及出售方式:500元/本,现金出售,售后不退;
4、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及其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
注: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加盖公章;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通过。
六、投标文件递交信息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1日9:30整(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河南省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站南路西福禄街嘉亿东方大厦1号楼16层1609开标室);
3、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官网》同时发布,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3号
联 系 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806269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省恒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站南路西福禄街嘉亿东方大厦1号楼16层1610室
联系人:王女士、李先生
电 话:0371-89815199
邮 箱:hcgczx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