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条款:
1、交货地址:根据买受方要求送达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火车或汽车运输,运费、保险费、出厂吊装费等运杂费由出卖人承担。
3、合同签订:本次采购买受方委托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进行;合同由买受方与中标方进行签订。
4、结算方式:标的物代储代销,合同签订后,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并开箱验收合格且安装并正常运行挂账后,按比例分月付款。
5、保证金要求:应答人应以人民币提交一笔保证金10000元(壹万),保证金是为了保证买方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保证金应于报价截止日期前一天缴纳,并在报价有效期过后三十天内继续有效。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保证金。必须通过供应商公司对公账户以电汇形式直接汇入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账户。
6、报价要求:各供应商必须对本次采购的物料清单全部货物应答。报价要求为不含税价格。
7、评标办法:在商务和技术要求均满足的情况下,总价最低中标。
8、服务费收取: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与买受方签订合同的复印件,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国家规定收取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代储代销项目按年供应量总结算金额收取,收取准备按原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比例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有明确数量,具体金额的,直接收取。
9、财务账号:鹤壁阳光物资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壁福田支行 ;开户行账号: 1710 3209 2920 0028 522。 根据税务局最新要求开具标书费和中标服务费时需提供本单位纳税人识别号,否则无法开具发票,请投标单位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把单位纳税人识别号提供好,否则无法开具发票。
10、保证金缴纳:同时对多个报价单进行报价时,应按照保证金缴纳要求分别缴纳,并注明报价单号。
11、报价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以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不再出售纸质报价文件。请于报价截止时间前按要求登陆河南能源电子商务采购平台进行报名(报价)
12、保证金退还:未中标单位保证金在合同签署后5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合同复印件后5日内无息退还。
13、技术要求:1.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技术标准要求。2.标的物必须符合图纸及技术协议要求。3.标的物必须符合生产厂家各项精度要求。
14、生产要求:必须为直接生产厂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