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管理委员会关于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围网改造工程的谈判采购公告(SZWK2019-Y-T-023)
受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所需采购的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围网改造工程在国内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谈判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SZWK2019-Y-T-023号
二、采购内容: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围网改造工程
三、采购预算:1299451.08元;
最高限价:1299451.08元。
四、采购需求的简要说明:
1、项目概况: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围网改造工程,包括1177m原围网拆除、新围网安装等施工内容。
工程地点:苏州工业园综合保税区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现场条件:施工现场基本平整,场外道路具备施工条件,施工用水用电自行考虑。
2、项目工程量:938m 3m高围网网片安装、239m 4m高围网网片安装等施工。
3、项目工期要求:90日历天。
4、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6、技术要求、图纸
(1)技术标准和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对施工工艺的特殊要求,按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围网立柱、网片、刺丝、立柱连接片以镀锌及螺栓螺母必须是热镀锌后,再浸塑;立柱镀锌层厚度大于等于600g/m2,连接板网片镀锌层厚度大于等于350g/m2。塑层厚度均大于等于0.5mm。谈判时提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完整的检测报告。
3)网施工前,成交供应商必须将用于本项目安装的围网、主柱及相关配件(包括螺栓螺母,连接片等相关配件)送样至国家法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检测数据须满足技术要求),待采购人及监理方确认后,方可进场安装;现场所有围网、立柱及相关配件的质量都必须满足技术要求。
4)现场的围网采购人有权对其抽样检测,如抽样检测不合格或达不到相关品质要求,成交供应商应及时更换,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进行赔偿。
5)围网施工必须满足海关要求,如现有监控设施管理保护,施工期间围挡的要求等。
(2)工程量清单。
(3)设计图纸。
7、质量保修期限:二年。
8、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1)具有市政公用公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公程专业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
3、在报名时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上述材料每页均应加盖报名单位公章。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参加谈判报名及依法获取谈判文件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5月30日每日8:30~11: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只有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登记并获取本次谈判文件后才能参加谈判,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谈判文件日期。谈判文件工本费:200元整;
参加谈判报名及获取谈判文件地点: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八、谈判时间、地点:
1、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时间:2019年6月14日9:00~9:30(北京时间)
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14日9: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2、谈判时间:2019年6月14日9:30(北京时间)开始
3、谈判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楼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九、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苏州市卫康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干将西路120号3号楼四楼 邮政编码:215005
电话:0512-69165623,0512-69165622 传真:0512-65153553
联系人:许连中、王燚
十、采购人名称: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苏州工业园区现代大道66号综合保税大厦
联系人:蒋秉毅 电话:0512-62586880
十一、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十二、公告期: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三、苏州工业园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6681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