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大鹏新区管委会室内外绿化管养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鹏新区管委会室内外绿化管养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鹏新区管委会室内外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68-1948ZD234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08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金岭路1号
联系方式:王工 0755-283332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08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大鹏新区管委会室内外绿化管养服务项目 1 项
|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期限或完成时间 | 备注 | 财政预算限额(元/年) |
| 1 | 室内摆放租赁 | 2019年8月1日至2020年8月1日 | 行政服务中心等 | 1558501.20 |
| 2 | 平面绿化维护 | 行政服务中心等 |
| 3 | 垂直绿化维护 | 行政服务中心 |
| 4 | 时花租赁养护 | 行政服务中心 |
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http://www.cgzx.sz.gov.cn)(证明材料: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系统维护界面投标人信息截图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4)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5)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55.8501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5月28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0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招标文件售价:¥6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11日 14: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11日 14: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