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DGC2019027宁都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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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都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建设EPC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宁都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建设EPC项目已由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源为社会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测、设计等前期工作、物资采购、工程施工及后期管护和耕种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投资: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5500万元)。包含前期工作费(土地清查费、项目可行性研究费、勘测费、设计费与预算编制费)、建安工程费、设备采购费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项目区验收后三年管护和种植相关农作物等相关费用。
2.2建设规模及地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土地复垦面积5000.00亩。建设地点:宁都县黄陂镇、肖田乡、长胜镇、田埠乡、石上镇、会同乡、东山坝镇等24个乡(镇)
2.3招标范围:包括权属核定、项目实施方案、勘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报审、工程概预算的编制等前期工作,工程施工、物资采购、竣工验收、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服务、项目区验收后三年管护和种植相关农作物等相关内容;对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向招标人负责。
2.4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为灌溉排水、田间道路、土地平整、农田防护、渠系建筑物、后期土壤培肥、三年新增耕地管护、三年农作物有效种植等工作。以上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为暂定计划,实际建设内容及工程量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的勘测、设计图纸为准。
2.5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江西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土地整治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16)》、《土地复垦技术标准》等;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
① 勘测设计工期:45日历天。?
② 施工工期:工程部分自下发开工令起300日历天内完工。
③ 后期管护及耕种期3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3.2设计单位资质:设计单位须同时具有设计资质及测绘资质。具有土地规划乙级(含乙级)以上或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测绘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副本或提供含清晰二维码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包括联合体投标的设计方和施工方)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格要求,如一个单位不能同时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资格要求,可以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但联合体不得超过2个法人单位组成,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任一单位,只能参加一次设计或者施工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1人的两个投标人,视为同1个投标人的企业,即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投标。若同一投标人同时满足勘测设计、施工资质则无需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外省水利勘察设计企业必须在江西省水利厅办理了江西水利建设市场信用登记手续(以水利厅最新公布的名单,或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信用平台水利勘察设计企业中审核通过的名单为准,否则其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标)。
投标人施工方必须是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用户并且信息审核状态为审核通过,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市场主体公示信息公示期满,且须在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之前,否则无效。
3.4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测绘工程或土地规划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须提供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原件】
3.5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临时)及以上注册证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提供拟派施工负责人的证书原件】
3.6关键岗位人员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3.7自2018年8月1日起,全国检察机关停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故本项目资格条件中要求的无行贿证明可以以书面承诺的形式提供,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单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拟派建造师有行贿犯罪情况,取消中标资格。
3.8 投标人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未被项目所在地区(县级或市级或省级)水利建设市场限制投标(以相关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9财务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0信誉要求:
3.10.1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截标前3年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各级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10.2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方)在截标前3年内无被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3.1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2法定代表人(联合体施工方)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需提供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以及企业注册地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6个月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施工负责人担任。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20日止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或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com)网站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并于2019年5月28日至2019年6月4 日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和保密协议(原件)到宁都县自然资源局土地整理中心拷贝项目区测绘基础数据。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1日15时00分,地点为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准备。)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有关说明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宁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话:13707077513
代理机构: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
联 系 人:余先生 ?电话:13763910519
招投标监督单位:??宁都县水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 ????
??受理投诉电话:?? ?0797--681678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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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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