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港镇暑期人造草坪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 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 金港镇暑期人造草坪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金港镇暑期人造草坪采购项目
标书编号:ZBHT2019-G-039
采购预算价:109.41万元
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的1个月内(30日历天)施工完毕并通过验收
地 址:甲方指定地点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的标的是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申请购置的金港镇暑期人造草坪采购项目,具体采购需要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施工需求 |
1 | 人造草坪 | 4199.82 | m2 | 50MM,含石英砂及环保颗粒 |
2 | 塑胶修补 | 25 | m2 | 13MM透气性TPV颗粒 |
3 | 七人制足球门 | 4 | 个 | 符合行业标准,含网 |
4 | 青少年篮球架 | 4 | 个 | 可调节,黑色,调节范围为1.8-2.35米共3档 |
5 | 围网及天网 | 584.5 | m2 | 绳网立柱采用60*40*2.75方管,绳网网格大小为100mm*100mm,注:此项需要进行现场勘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在原碰网上,再加2米高的绳网并添置天网; |
6 | 五人制足球门 | 2 | 个 | 符合行业标准,含网 |
备注:1、面积最终按实际施工面积结算。
施工时必须严格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施工方案施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营业执照证明文件(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必须含体育场地、体育设施等相关内容));
2、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四、招标项目信息
1、公告期限:2019年5月 30日8:30起至2019年6月 5日17:00时。
2、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5月30 日8:30起至2019年6月 5 日17:00时(节假日除外)。
3、招标文件发放地点: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4、招标文件售价:叁佰元/份
5、领取招标文件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盖公章)原件核查: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是否为法人企业,是否包含体育场地、体育设施等相关内容);
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原件;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则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2017年度或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次答疑会不集中召开,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9年6月11日10:00前以书面形式递交至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传真:0512-55392066。若投标人在答疑截止时间前未提出疑问,视为同意本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6月25日9:00-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5日9:30时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3楼开标室二
投标文件接收人:沙艳、吴建森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6月25日9:30时整
开标地点:张家港保税区滨江大厦3楼开标室二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张家港市金港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刘建华 联系电话: 0512-58339528
2、采购代理人(机构):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市杨舍镇国泰北路31号(兴港大厦西侧楼5楼)招标代理部
联系人:沙艳、吴建森
公司电话:(0512)55392066 传真:(0512)55392066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2、须在2019年6月24 日11:00前到达以下账户,逾期拒收并不得参加投标。保证金应当非现金形式交纳。
3、投标保证金交纳账号:
户 名: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帐 号:75120122000014019 开户银行:宁波银行张家港支行营业部
注:汇款时请注明工程名称及标段编号
财务室联系电话:0512-55392078,联系人:周慧
十、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5%,由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交付采购单位。
十一、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张家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二、本项目监管单位为张家港保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张家港保税区恒泰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二0一九年五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