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修改: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修改: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六、合格的投标人条款的第3点增加:“供应商为制造商的,须具有《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供应商如为代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必须含生物制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
2.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修改:
招标文件第9页第2点增加以下内容:
投标样品清单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
样品名称、数量:
投标人地址:
投标日期:
(此处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修改:
删除招标文件第65页5.2 投标分项报价表的条款。
变更为:“
5.2 投标分项报价表(货物说明)
项目名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C111011-2019072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规格型号 | 单价 (元/支) | 品牌 | 制造商名称 | 原产地 | 备注 |
1. | 乙型肝炎人免疫球蛋白(含注射器) | 3.9万支 | 100IU/支 | | | | | |
备注:请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填写,投标人可视自身情况增加列栏。
投标人名称(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
职务:
日期: ”
二、时间变更:
1.报名时间: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9年 06 月 17日前(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国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办理报名、购买标书手续。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 06 月 18 日14时00分至2019年 06 月 1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9年 06 月 18 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三、原《招标文件》与招标公告与本文件有不符之处,以本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