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且经营范围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4.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路桥或公路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并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其余复印件须提供原件现场核查: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3)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原件核查;
(4)提供2017年度或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6)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函(原件);
(7)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8)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和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设计资质和公路行业(公路)专业甲级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9)提供项目负责人市政路桥或公路路桥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10)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需提供以上内容的查询结果证明资料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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