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潘墩中心小学课桌椅及教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潘墩中心小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州市潘墩中心小学课桌椅及教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进行询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州市潘墩中心小学课桌椅及教学办公家具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9-FJDS-XJ-04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兴燕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65207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州市潘墩中心小学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城门镇潘墩村山洋80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陈老师1596001715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德森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兴燕0591-8376520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达创意园A栋20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 1、报价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是指,报价人应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a报价人经营场所的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或有效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文件、b本项目服务人员信息列表和服务人员报价截止时间前近半年任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2、报价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报价人加盖其单位公章。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 )和采购文件中关于串通投标的认定条件,报价人在报价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判定,或经评标委员会审查评标过程中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将被认定为报价(响应)无效,不予退还保证金,并书面报告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报价人须提交自身不存在《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 )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关于串通投标行为的专项书面声明针对一般资格证明文件中“财务状况报告”内容的补充说明 针对描述中要求的“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报价人可提供2017年度或者2018年度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均视为有效。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 采购标的若属于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和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强制采购品目的,报价人须提供其报价产品的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三、报名和审查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467 万元(人民币)
报名时间:2019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达创意园A栋203室
审查时间(审查资质的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审查地点(审查资质的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达创意园A栋203室
四、开标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9:00
五、询价方式和询价时间及地点等:
获取询价文件的时间:2019年05月31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询价文件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达创意园A栋203室
获取询价文件方式:
未经报名登记备案的潜在报价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报价。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报价人的名称要与购买询价通知书的名称相一致,除能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询价响应文件。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获取询价文件文件售价:
100.0
六、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6月06日 08:00 至 2019年06月06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金达路瑞达创意园A栋203室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有效期3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次采购产品未通过财政部门进口产品审批手续,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报价。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执行。信息安全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已公布的信息安全产品清单(目录)执行。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参与本项目的小微企业享受评审中10%的价格扣除。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于本项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信用记录: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报价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报价人应提供在本项目询价公告发布后、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注明网址),查询结果在响应文件的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中体现,报价人被列入上述失信违法名单或未按询价文件要求提供查询结果的,在资格审查程序中将被视为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其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详见询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