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2018年度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重发)
一、 招标项目编号: HLYZB-2019-010
二、 采购组织类型: 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3、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外地进疆企业须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册》; 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 2019-06-03 至 2019-06-10
上午: 09:30-13:30
下午: 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
3.标书售价(元): 3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报名时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价或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原件、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以上资料须提供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供招标代理机构留存)
六、 投标截止时间: 2019-06-30 10:00:00
七、 投标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
八、 开标时间: 2019-06-30 10:00:00
九、 开标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
十、 投标保证金: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①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文); ②《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③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 ④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⑤按照(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中小企业优惠、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
3、其他事项
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详见附件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新疆宏力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周麦石
联系电话: 15909029209
传真:
地址: 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环城西路建业嘉园12-2-903
2、采购人名称: 大泉湾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 田雅勇
联系电话: 15209020203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伊州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人: 阿也提古丽
监督投诉电话: 0902-2250109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