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编号: ANJ180877-05SG
|
| (重新公告) |
|
1. 招标条件
|
|
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南京国际数码港项目(NO.2018G17地块)ABC地块桩基、支护、土建、安装、精装修及附属工程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备[2018]12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0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或招标人)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
|
2. 项目概述与招标范围
|
|
2.1 标段名称:ABC地块桩基、支护、土建、安装、精装修及附属工程
|
|
2.2 工程地点: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
|
|
2.3 工程类型: 特大型工程
|
|
2.4 建设内容: 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
|
|
2.5 结构类型: 框架剪力墙结构
|
|
2.6 工期要求: 916日历天
|
|
2.7 工程合同估算价: 100000.00万元
|
|
2.8 招标内容: 民用建筑土建及水电安装;地基与基础工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其他工程;基坑支护工程;通风空调工程;幕墙工程;消防工程;土石方工程;
|
|
2.9 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 南京国际数码港项目(NO.2018G17地块)ABC地块A-01~03#、A-S1#、B-01~04#、B-S1#、C-01~04#、C-S1#地基与基础、基坑支护、土石方、土建、水电安装、装饰装修、消防、暖通、幕墙工程施工,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
|
2.10 工程规模: 建筑面积:198460.77 m2;建筑物层数:26 层;其中地上层数:26 层;其中地下层数:2 层;建筑物高度:80 m;其中地下室面积:63698.06 m2;造价:100000 万元;单体最大建筑面积:24416.93 m2;幢数:14 幢;钢结构跨度:0 m;重量:0 吨;建筑面积:198460.77 m2;根数:1340 根;桩形:钻孔灌注桩 ;桩长:15 m;装饰工程面积:138804 m2;建筑面积:198460.77 m2;基坑深度:11 m;空调制冷量:0 冷吨;幕墙面积:12972 m2;幕墙高度:24 m;土石方量:306300 m3。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
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一级(含)以上。
|
|
3.3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3.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
|
4.1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之日止,投标申请人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
|
5. 资格审查办法
|
|
5.1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
5.2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资格审查必要条件为:
|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
(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
|
(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
(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
(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
|
a.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
|
b.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
|
c.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
(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 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 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 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 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
|
|
5.3 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
|
(1)企业承担过类似工程; 以上所指企业类似及以上工程是指:投标人自2014年5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之日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2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业绩(含装配式)。(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面积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材料都无法体现装配式工艺的,还须提供体现装配式工艺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体现装配式工艺的设计图纸关键页扫描件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
5.4 确定潜在投标人方法:有限数量制
|
|
|
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 9 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5.5 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审查委员会依照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审查标准进行审查。为了便于审查,投标人须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
6. 评标方法
|
|
|
|
|
|
|
1、不采用两阶段评审 2、采用暗标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办法    评分制: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 4、开标时由招标人(招标代理)从以下方法和系数中随机抽取确定: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 =A×K,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 95%-98%。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K1×Q1+B×K2×Q2,Q2=1-Q1, Q1取值范围为65%~85%;K1 的取值范围为 95%~98%;Q1、K1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K2 的取值范围,建筑工程为90%~100%,装饰、安装为88%~100%,市政工程为86%~100%,园林绿化工程为84%~100%,其他工程 88%~100%。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5、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 ×|投标人报价 - 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6、报价评审偏差    总分:100分。投标报价:84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每增加1%扣0.9分,每降低1%扣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7、施工组织设计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4.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5.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10分。 8、业绩分    业绩:0分。 9、其他评分因素    信用评分:6分使用南京市建委信用评定分值
|
|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 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9年6月6日17时22分到 2019年6月14日17时22分为止 |
|
8. 其他
|
|
|
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网上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进行资格预审,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办法如下: 1、财务状况(满分9分): 1.1、50000万元≤企业净资产<100000万元的,得3分; 1.2、100000万元≤企业净资产<200000万元的,得6分; 1.3、企业净资产≥200000万元的,得9分; 注:净资产以企业2017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须将企业2017年度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满分9分) 2、企业注册资本金(满分15分) 2.1、 100000万元≤企业注册资本金<200000万元,得5分; 2.2、200000万元≤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00万元,得10分; 2.3、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00万元的,得15分; 3、企业类似项目业绩(满分20分): 投标人自2014年5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40000平方米,且基坑深度达到10米以上或地下二层(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厂房、仓库除外),有1个得20分,最多20分。 备注: (1)以上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以上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且其他证明材料均不予认可,如提供的证明材料数据出现不一致,建筑面积、基坑深度或地下室层数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材料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的资料为准。 (2)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应包含投标人的企业业绩表,对应以上企业类似项目业绩评分因素,投标人必须在表格中填写与类似业绩相对应的工程名称,要求一个评分因素只能填写一个对应的工程名称,投标人填写2个及以上对应工程名称的,资格审查委员会直接将其中第一个工程视为投标人提交的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4、信誉(5分) 企业具有AAA级资信等级,且在有效期内,得5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信用等级证书,否则不得分,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满分5分) 5、认证体系(满分6分): 5.1、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5.2、企业通过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5.3、企业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的得2分,没有不得分。(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资格预审文件中) 6、工程奖项(满分30分): 企业承担过的房屋建筑工程获得国优(指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 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 奖项的得15分(有效期3年),获得省优奖项的得10分(有效期2年),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奖项的得5分(有效期1年)。 备注: (1)本项加分时只针对上述奖项中的一个最高奖项计分,最多计算两个工程奖项,满分30分。 (2)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省辖市级市优工程1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有效期自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以上奖项业绩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该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认定以“e路阳光”信用库为准。 (4)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应包含投标人的企业获奖表,对应以上企业获奖业绩评分因素,投标人必须在表格中填写与奖项相对应的工程名称,要求一个评分因素最多只能填写两个对应的工程名称,投标人填写3个及以上对应工程名称的,资格审查委员会将其中前两个工程视为投标人提交的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7、拟派项目负责人答辩(15分):拟派项目经理答辩,拟定题目一个,每题 15分,根据申请人答辩进行打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优:15,良:12,中:9,差:6,无不得分。未答辩的不得分,除未答辩外,每题得分不少于6分。 (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满分15分)。 8.3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资审不作人员到场要求,但投标单位所报项目负责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在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前到场参加项目负责人答辩(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50室),未按规定到达现场或到达现场但未完整提供上述原件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2、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以及其近半年(2018年10月至2019年03月)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如投标人为事业编制性质的单位,可提供由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部门盖章的相关证明),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预审不通过处理。 4、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如果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排名靠前的9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参加投标。(排名不得并列,如出现总得分相同的情况,按以下方法确定排名的先后顺序:(1)首先比较企业类似项目业绩的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单项合同建筑面积大的排名靠前;如上述建筑面积仍然一致,则再比较企业净资产,企业净资产大的排名靠前)。 5、所有要求提供核查的证明材料均以”e路阳光”信用平台中录入信息为准,要求提供核查的材料未按要求提供的或者提供不全的或提供的证明材料无法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的,均视为未提供。要求提交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的相关证明材料,均需提供最新有效证件。如提供过期的或者变更前的或者年审前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作为不符合资格审查条件。 6、招标人将对人员及业绩的真实性及相关工程的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如发现投标人弄虚作假,则取消其本工程的投标资格,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汇报。
|
|
|
9.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北京电子城(南京)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江苏希地丰华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地 址:红山南路128号
|
地 址:南京市玄武区珠江路67号华利国际1301室
|
|
邮 编:210000
|
邮 编:210000
|
|
联 系 人:许工
|
联 系 人:冯银芳
|
|
电 话:82216717
|
电 话:025-84873391、18013891933
|
|
传 真:
|
传 真:025-51860005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xidijs@sina.com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京城中支行
|
|
账 号:
|
账 号:320006608018170046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