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天章楼、天铎楼等)维修改造项目的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天章楼、天铎楼等)维修改造项目已由苏州市发改委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苏发改中心[2019]110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 100.00%,私有资金:0.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0%,境外私人投资:0.00%,其他国有: 0.00%,招标人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投标。
特别提醒: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标,并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文件(含补充、答疑文件)、投标文件均为使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生成的指定电子格式文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规模:合同估算价约2848万元,改造部分面积约为30228万平方米。其中幕墙合同估算价约200万元、幕墙高度为14.9米,最大单体幕墙面积约 792平方米。
标段划分: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天) |
| E3205010304006212001001 |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天章楼、天铎楼等)维修改造项目 | 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天章楼、天铎楼等)维修改造项目 | 62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壹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且具备[建筑幕墙工程贰级](含)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含)以上资质,详见其他明确事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壹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本工程允许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联合体牵头方的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壹级]或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壹级],并且为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内单位,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建筑装饰-I组;拟选派的项目经理也必须由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方企业资质应为:具有[建筑幕墙工程贰级](含)以上或[建筑幕墙工程设计施工一体化贰级](含)以上资质。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提出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 06 月06日至2019年 06 月13 日15:00,上午9:00至下午17:00止,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内评审时)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 月 25 日09时30分前可以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5.2 超过递交截止时间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招件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撤回投标文件的,应当通过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交撤回投标文件的申请。
5.4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对已经成功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补充的,投标人应当使用“招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制作成完整的投标文件,并上传交易平台。投标文件以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最后上传成功的投标文件为准。
6.其它明确事项
一、投标申请人资格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详见3.1
(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选派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资质类别等级:详见3.1
(5)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取得安全B类证书;
(6)本项目采用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2019年度),预选承包商类别和组别:建筑装饰-I组。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二、投标申请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三、资格审查合格可选条件
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承担过类似及以上工程:
类似工程以近3年内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为2100万元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1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室内装饰工程(住宅、公寓、商住楼、厂房类业绩除外),时间为2016年6月及以后,以竣工验收证明的验收时间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或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及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四、备注:
1、本项目图纸、品牌表请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
2、开标时法定代表人须携带身份证明或者授权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CA,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按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按照无效标进行处理;
3、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为联合体投标时,所指牵头单位)。
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5、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规定格式填写“投标人承诺函”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详见招标文件),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若为联合体投标时,双方均需提供)
6、苏州市外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持有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的外地企业无需办理信息登记手续,在规定端口上传有效的年度信用手册即可参加本项目投标)
7、苏州市本地企业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苏州市年度信用手册(有效期内)(若为联合体投标,双方均需提供),未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9、现因上线新的招投标系统,业绩的认定: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中上传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扫描件),并点击企业信息维护功能进入投标库维护页面,业绩等信息在此功能中维护(以便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选择业绩),投标人业绩以此为准,请投标申请人及时做好维护工作。(注:投标人相关业绩必须是经建设主管部门备案的项目,提供合同备案表(或施工合同验证页面)或建设主管部门官网上查询路径及截图,未按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可)。
五、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六、本次招标拒绝企业年度综合考评C类及以下和有拖欠民工工资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以国家住建部、江苏省级、苏州市级相关政府行政网站公布为准, 如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处罚期限的,按有关文件执行)。
七、本项目设计单位苏州市华顺装饰有限公司不得参与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苏州市吴中大道国际教育园致能大道1号
邮编:
联系人:徐森
电话:0512-66551603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高新区邓蔚路107号永新大厦1幢9楼
邮编:215011
联系人:张玲、张涛
电话:0512-65729310
传真:0512-65160659
电子邮件: zb1@jocs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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