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大鹏办事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大鹏办事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大鹏办事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0868-1944ZD290F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5-82786018/82786038-81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大鹏新区中山路5号
联系方式:吴工0755-8430731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振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黄先生 0755-82786018/82786038-810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 项目名称:大鹏办事处“一社区一法律顾问”法律服务项目
2. 项目内容:根据实际需要,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律师事务所招标,由中标的律师事务所派出执业律师在社区担任法律顾问,保证每个社区有一名法律顾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350,000.00元)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网址为:http://www.cgzx.sz.gov.cn)(证明材料: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或系统维护界面投标人信息截图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4)参与本项目投标时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5)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 (6)在本招标项目服务期内正在为大鹏办事处担任政府法律顾问或其他法律服务项目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06月10日 09:00 至 2019年06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06月2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06月2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罗湖区桂园街道老围社区红宝路139号蔡屋围金龙大厦1003、1006房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