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污染源监测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需求方案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污染源监测第三方检测机构采购,预算75.9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货物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加强对坊子区污染源的环境监管,根据《坊子区2019年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A包拟委托三家检测机构对全区3652辆柴油车尾气进行监测。B包拟委托三家检测机构对潍坊市坊子区60家铸造企业所排污染物进行监测,对40家企业进行挥发性有机物(VOCS)监测。
3.满足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详见磋商文件
4. 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A包:
1、技术要求:
(1)检测设备:供应商需具备本次尾气检测项目所必备的设备、仪器等。
(2)人员装备:供应商须组建专门检测队伍,满足现场即时检测需要,每处检测点不低于3人。
(3)检测工作结束后,供应商必须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其他要求:
(1)检测过程中要求供应商严格配合其他检查部门时间,能够随叫随到,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甲方委托内容进行检测。
(2)供应商需在3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就检测数据对甲方负责。
检测内容:
项目类别 检测项目 控制单价
废气 柴油车尾气 59.96元/辆·次
注:1.本标包报价方式为元/辆·次,控制单价为59.96元/辆·次,每辆车检测一次为一个计价单位,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B包:
1、技术要求:
(1)检测设备:供应商需具备本次废气、挥发性有机物检测项目所必备的设备、仪器等。
(2)人员装备:供应商须组建专门检测队伍,满足现场即时检测需要,每处检测点不低于3人。
(3)检测工作结束后,供应商必须按时、如实出具检测报告,并对检测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2、其他要求:
(1)检测过程中要求供应商严格配合其他检查部门时间,能够随叫随到。具有本地化服务能力,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对甲方委托内容进行检测。
(2)供应商需在3日内出具检测报告,并就检测数据对甲方负责。
检测内容:
项目类别 检测项目 控制单价 单价合计
废气 颗粒物 800元/个排气筒 2300元/个排气筒
挥发性有机物 苯、甲苯、二甲苯、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 1500元/个排气筒 、
注:1.本标包报价方式为废气颗粒物单价+挥发性有机物单价合计元/个排气筒,控制单价为废气颗粒物800元/个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1500元/个排气筒,报价为一个计价单位,单价不得超过控制单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5.需满足采购政策要求。
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和戒毒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给予节能、环保产品,在其报价得分及技术得分基础上分别给予4%的加分,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
6.项目实施的时间:潍坊市坊子区。
7.满足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服务器6个月。
8.项目验收标准:
根据采购文件中产品技术要求及投标人承诺,项目完毕由采购人组织相关部门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19年6月9日起,至2019年6月12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9年6月13日之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 地址: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坊子分局号
联系方式:庄民昌 0536-7517898
2、采购代理机构:天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潍坊市北宫东街3299号新华大厦B座
联系方式:周玉风 0536-2257977
发布时间:2019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