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车站照明灯具采购项目3标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车站照明灯具采购项目3标段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车站照明灯具采购项目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车站照明灯具采购项目3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是贯穿城市中心的南北—东西向骨干线。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分部在中心城区范围,沿联盟路、中华大街、新石家庄站、塔北路敷设。本工程起于西三庄路口西侧,沿线经过新华、桥西、桥东、裕华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经过水上公园、柏林小区、铁路运输学校、新百广场、省文化中心、石家庄站、卓达居住片区等主要客流集散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线路长度12.73km,共设车站11座、主变电所1座,分别为西三庄站、水上公园站、柏林庄站、市庄站、东广场站、孙村站、塔冢站、东王站、南王站、位同站、三教堂站、塔北主变电所。车站均为地下站。
2.1.2 项目地点:
石家庄市。
2.1.3 标段划分: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车站照明灯具采购项目分为1标段、2标段、3标段,本标段为3标段。
2.1.4 交货地点:
施工现场地面,或招标人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卸货。
2.1.5 交货期:
最终交货时间由招标人确定,投标人应根据工程计划及安排的具体内容与设备安装单位共同协商交货期,并提交招标人批准。
2.1.6 质保期:
质保期自试运营之日起计算,质量保证期为24个月。
2.1.7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2.2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工程两边段各车站以及主变电所应急照明灯具和备品备件(包含备品备件、安装专用工具和专用测试设备)。(详见招标文件供货要求“用户需求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由制造商就本项目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和破产状态。
??3.1.3业绩要求:3.1.3.1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LED灯具供货业绩。3.1.3.2若投标人为投标产品代理商:(1)投标人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承担过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LED灯具供货业绩;(2)投标人所投品牌LED灯具2014年1月1日至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具有一项(一个合同为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业绩。3.1.3.3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1.4其他要求:3.1.4.1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3.1.4.2 同一品牌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本项目只接受一家投标。3.1.4.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4.4 下列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注:(1)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3号线一期两边段工程的监理人为:华铁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磐石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河北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市高速公路监理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达华集团北京中达联咨询有限公司。(2)第3.3条“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不适用于本项目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06-11 09:00至2019-06-17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自行填写投标信息、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注册登记并通过资格确认(需提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进行注册,并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规定携带相关资料前往交易中心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知公告栏里“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详询0311-6663553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通过资格确认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9-07-10 09:00,地点为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6开标室(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hebpr.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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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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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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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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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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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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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裕华区秦岭大街1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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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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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新华区华西路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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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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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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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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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飞、李秀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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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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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新颜、杜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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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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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66520677、0311-665206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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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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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86958907、15373945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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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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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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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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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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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y12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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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信息来源于发改委,
原文链接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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