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寺湾镇闫家沟村连栋弓棚产业园区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下寺湾镇闫家沟村连栋弓棚产业园区建设工程 已由甘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甘行审发(2019)83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单位自筹,招标人为甘泉县下寺湾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甘泉县下寺湾镇闫家沟村;
2.2、工程规模:下寺湾镇闫家沟村连栋弓棚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新建48m连栋弓棚一座(长48m、宽8m弓棚15个),64m连栋弓棚一座(长64m、宽8m弓棚13个),手动卷膜机24套,砌筑毛石排水渠190m,砖平铺道路135m等。
2.3、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
2.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5、项目估算价:198.75万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项目经理需具备对应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未在陕西建设网“陕西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的外省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4 在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大厅企业信用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 2019 年6月24日至2019年6月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8时00分在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7号楼二楼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需携带企业介绍信、法人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企业仅提供营业执照)(附年度提交报告)、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开户许可证、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2017-2018年度,每年度一份,共两份)、业绩(2016年至今)已承担过类似项目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一份)、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报名时需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份,pdf电子版扫描件一份。
注: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可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的企业可不带资质证书原件。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另行书面通知。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招标公告在《陕西采购与中国建设招标网》、《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甘泉县政府网》zyiy.yanan.gov.com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甘泉县下寺湾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曹源远 0911-4562017
招标代理单位: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燕15191196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