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商银行机构建设供应商入围第二批项目(框架协议)
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商银行机构建设供应商入围第二批项目,招标人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入围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晋商银行机构建设供应商入围第二批项目。
2.2招标编号:GXTC-A-1935053。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标段划分:
第一标段:消防工程入围:通过招标文件初步评审供应商数量的60%入围;
第二标段:弱电工程;
第三标段:物防产品入围:通过招标文件初步评审供应商数量的60%入围。
2.5招标内容:
本项目共3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第一和第三标段。
第一标段:消防工程;
第二标段:弱电工程;
第三标段:物防产品,包括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弹安全门、防盗卷帘、防护舱等。
2.6服务期限:五年,在每个项目结束后,对合作商进行评价,实行动态管理,对不合格的供应商及时淘汰。
2.7质量标准:合格
2.8建设地点:晋商银行网点覆盖地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贰级资质或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一体化贰级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派驻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专业建造师证书及以上执业资格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人在职职工,能够提供所在单位有效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记录证明(近一期)。
3、投标人近三年(以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证明文件日期为准)独立完成过3项合同金额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消防工程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和消防验收合格意见)。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与晋商银行系统发生过诉讼争议(需提供承诺书)。
5、具有良好的缴税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
6、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度(2015年至2017年度或2016年至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
7、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入围。
8、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第三标段: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销售单位,供应商经营范围应有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弹)安全门、防盗卷帘、防护舱生产或销售内容。
2、代理商须有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产品授权。
3、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具有保险公司承保的《产品责任保险》,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或国家安全防范报警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
4、具有防尾随联动互锁安全门、防盗(弹)安全门、防盗卷帘、防护舱产品近2年(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相关业绩, 并提供与投标产品相关的验收报告或合同。
5、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关联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入围。
6、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能够提供先进可靠的产品和良好的售后服务,近三年内未与晋商银行发生过诉讼争议(需提供承诺书)。
8、具有良好的缴税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一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证明材料。
四、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06月24日至2019年06月28日,每日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在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2、携带资料:
(1)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登记办理“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须提供印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开户许可证;
(3)资格证书;
(4)各标段均需提供税收证明材料,同时第一标段还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资信证明、项目经理资质证书;
(4)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被授权人的身份证;
(6)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业绩证明文件;
(8)“信用中国”网站查询(http://www.creditchina.gov.cn/)单位显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
(9)承诺书。
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时无其他特殊要求需提供上述各种证件、证明的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受理。
3、招标文件售价:伍佰元整/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相关事宜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5日14时3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会议室)。
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时间:2019年07月1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会议室。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采网》、《晋商银行官方网站》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行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分公司
联 系 人:潘女士、张女士
联系电话:0351-7882311—317转811,15581830034
地 点:太原市长治路103号阳光国际商务中心B座14层
招 标 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 点:山西省太原市长风大街59号晋商银行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0351-78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