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2员工吸烟室竞价文件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飞行区管理部对其认可的供应商进行国内竞价,邀请合格应邀人就以下内容和有关服务提交竞价:
一、竞价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T2员工吸烟室建设项目
2、采购内容:
序号 设备
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台) 单价限价
(元) 技术规格
1 格瑞宁
智能吸烟室
格瑞宁
定制型
5*3*2.3m 7 111088.9 1、外观尺寸:5*3*2.3m规格型号产品,框架采用不锈钢型材(或者铝型材)、钢化玻璃磨砂贴纸、地面使用深灰色瓷砖;
2、框架顶盖及底部四周留出透气空隙30cm,保持与户外通风顺畅;
3、设置明显的吸烟室指示标识、控烟宣传标识、警示语制度上墙;
4、配置3个不锈钢6只装点烟盒
(5个备用),打火机长80mm、宽20mm、厚10mm;
5、配置具有自动灭烟功能的嵌入式无臭不锈钢烟灰缸1台,烟灰式垃圾桶4个(只能丢弃烟头、不能丢弃其它杂物,接电内存卡摄像1个;
6、配置1个21.5寸液晶显示屏,宣传飞行区最新管理和控烟要求;
7、配置短暂休息用的4条不锈钢椅子,外围预留一个电源插座以备后期设置自动售卖机;
8、1.2米长LED灯2条(22W),消防箱(灭火瓶2个2KG)等设备;
9、欧盟CE认证,日本PSE认证
10、无臭氧、无静电
3、最高限价:人民币78.08万元。
4、合格的应邀人必须为:
(1)为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企业。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印章。
(3)在广州有办事处及服务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必须具备原生产厂家授权。
5、应邀文件有效期:自竞价文件提交后90天之内。
6、*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7、项目位置:广州白云机场南工作区
8、*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乙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一次性供货给甲方,同时乙方先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全部货物到货并验收合格,并且收到发票后的一个月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物全款100%。
9、*报价时间:2019年6月11日至2019年6月18日,在wz.gdairport.com的竞价系统中报价(时间以竞价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在竞价过程中如有不明的地方可与竞价单位联系,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18565532294。
10、*竞价方式:报价人用注册的供应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电子资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调价幅度、次数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
11、供应商的选择: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经审核所有报价文件资料符合竞价文件要求且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最终选定供应商。
12、*该项目即限制单价又限制总价,任一单项产品单价或该项目总报价超出限价,均判断为无效报价。
13、如报价文件对竞价文件中标注带“*”号条款有偏离(优于条款要求的不视作偏离),其报价文件将被拒绝。
14、*上传的报价文件的报价页和法人授权函等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公章。加盖公章的文件资料需扫描后上传,其余文件可以电子文档方式上传。
15、*所有的报价人需在wz.gdairport.com主页合作商注册页面,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
16、*报价人在“采购、招商网络平台”上填写的投标报价须为此次竞价总价,填写单价参与竞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与上传报价文件内的报价须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人上传的报价资料必须包含和投标报价一致的设备清单和报价表等竞价函要求的相关资料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格式为EXCLE或WORD,并为没有设置保护的可编辑文档。
17、*最终选定的供应商必须提供设备说明书、技术资料(含图纸、图册等)和维修维护手册的电子文档。如相关资料确实没有电子文档,供应商应通过扫描等方式将其电子化。
18、*提供针对本项目的产品制造商授权证明(厂家作为供应商不需要提供)。
二、竞价范围
1.应邀人需完成该项目的设计、制造、运输、交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提供符合用户要求的资料。
2.交货地点:广州白云机场南工作区 (安装地点:白云机场T2飞行区)。
3.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免费提供,且必须为中文版,如果资料中有外文则必须提供中文译本。所有的文件和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4.*免费保修期以各设备厂家提供的期限为准,但不得少于一年,时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5.应邀人应在对设备的安装、使用,安排工程师给予指导和演示。由应邀人派出的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业主不再额外支付费用。
三、报价表
三、报价表
序号 项目 数量 品牌型号 配件 技术参数 报价(元)
单价 小计
1 广州白云机场飞行区吸烟室建设 7 格瑞宁
定制型
5*3*2.3m 无 1、外观尺寸:5*3*2.3m规格型号产品,框架采用不锈钢型材(或者铝型材)、钢化玻璃磨砂贴纸、地面使用深灰色瓷砖;
2、框架顶盖及底部四周留出透气空隙30cm,保持与户外通风顺畅;
3、设置明显的吸烟室指示标识、控烟宣传标识、警示语制度上墙;
4、配置3个不锈钢6只装打火机固定器(5个备用),打火机长80mm、宽20mm、厚10mm;
5、配置具有自动灭烟功能的嵌入式无臭不锈钢烟灰缸1台,烟灰式垃圾桶4个(只能丢弃烟头、不能丢弃其他杂物),接电内存卡摄像头1个;
6、设置1个21.5寸液晶显示屏,宣传飞行区最新管理和控烟要求;
7、设置短暂休息用的4条不锈钢座椅,外围预留一个电源插座以备后期设置自动售卖机;
8、1.2米长LED灯2条(22W),消防箱(灭火瓶2个2KG)等设备;
9、欧盟CE认证,日本PSE认证
10、无臭氧、无静电
总报价
说明:报价包含设备运费、安装调试费用、税费。
应邀人全称: (盖法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应邀人地址: 日期:
四、竞价需提供的资料
1、报价表(格式见上文)
1.法人授权函(如应邀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应邀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竞价编号为 的项目的服务的应邀和合同执行,作为应邀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应邀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2.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复印件
3.针对本项目的设备制造商授权证明
3.业绩证明
五、合同范本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甲 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中标单位名称)
签约地点:广州白云机场空港横二路
签约时间:2019年 月
甲方(全称):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 合同标的
1.1本合同标的为 ,包括包含设备供货、安装、调试、人员培训、方案细化设计、资料、售后服务、保修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1.2供货范围:
名称 型号/规格 配置 数量 单价 总价
合计 大写:
小写:¥ 元
2. 合同价格
2.1 本合同总价为:人民币 (¥ 元)。
2.2本合同货物及服务的单价为固定不变价。同时,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发生的任何的材料设备(或软件)的增减及涉及的安装费用的调整,其单价均按投标人投标时的单价予以核算。
2.3 本合同总价包括了深化设计与设计联络、货物及附件的制造、包装、运输、保险、税费(包括关税、增值税)以及安装、验收、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后6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乙方将合同约定的货物一次性供货给甲方,同时乙方先提供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甲方,甲方在全部货物到货并验收合格,并且收到发票后,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物全款100%。
4. 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4.1 货物必须为本合同规定的、全新的、可正常使用的合格产品。
4.2 标准: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3 有关技术要求按合同附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5. 包装和运输
5.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5.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5.3 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应分别包装,并在包装箱外加以注明其用处。
5.4 每一个包装箱两个侧面用不褪色的油漆和明显易见的中文字样做出标记。标记内容包括:箱(件)号、毛重、尺码(长 宽 高 用mm表示)、净重(kg) 、到货地址、收货人名称、合同编号以及 “勿近潮湿”、“小心轻放”、“此边向上”等。
5.5 包装费、运费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6. 装运单证
6.1 以下运输单证原件在交货同时交给甲方,其单证副本(或复印件)则应在交货前三天交给甲方:
(1)装箱单一式三份,注明合同号、装运标志、货物内容、每件包装尺码及重量;
(2)制造厂出具的质量及数量证明书各一式一份;
(3)进口部件应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出具的关税完税证明及原产地证明的复印件。
7. 货物的风险转移和保险
7.1 货物交付之前的所有保险费用(按货物总价的110%价值投保)和派往甲方进行服务的人员投保人身险和其他有关险种,由乙方负责。
7.2 在到货验收合格移交过程以前,货物的风险由乙方承担;移交后,风险由甲方承担。乙方交运的在途货物,风险由乙方承担。
8. 进度计划
8.1 到货地点:设备运至白云机场指定地点落地交货。
8.2 工期期限: 合同签订后6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最终交付招标人使用。
9. 验收与保修期
9.1 货物运抵工地后,必须通过到货验收。如甲方要求到货后开箱抽检,乙方应予以配合。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及时补齐,如因此造成工期拖延,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9.2 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需试运行1个月,乙方应及时解决试运行期间出现的问题,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试运行失败和工期延误的费用和延误均由乙方负责。试运行结束并通过最终验收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明书”。
9.3 保修期为12个月,从乙方获得甲方正式颁发的书面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保修期内设备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乙方应及时给予免费维修或免费更换,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保修期则从更换后双方确认能正常使用时起计。
9.4 保修期内因用户使用、管理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提供有偿服务。
9.5 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承诺保修期后的定期维修保养合同的优惠价格及服务标准合同。
9.6 乙方应在广州市设立常驻维修机构,处理所有维修服务,该服务必须是每天24小时提供的,在接到报修通知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并必须连续进行,直至故障排除。如乙方不能按时到达,甲方可以另行委托他人负责修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9.7 保修期满后,若有零部件出现故障,经权威部门鉴定属于寿命异常问题(明显短于该零部件正常寿命)时,则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及维修。
9.8 乙方承诺在保修期满后两年内以不高于投标书中所报价格向甲方供应备品备件。
9.9 在有关部门进行的验收时,甲方应及时配合乙方。
9.10乙方货物质量和提供的服务不符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甲方可拒收货物或解除合同。甲方拒收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丢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10. 项目管理
10.1 乙方必须委派项目经理,并定期参加现场会议,积极配合甲方工作,服从甲方或其指派的单位的协调管理工作,解决安装和试用中的问题。
10.2 甲方委派工地代表,对安装进度、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工程、办理货物安装验收手续,负责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协调、处理其他有关事宜。
10.3 本合同范围内的所有内容须无条件接受现场监理公司的监理。
11. 设计与设计联络
11.1 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设计,在合同生效日期后的5天内完成深化设计,并将满足于施工设计所需的详细资料提供给甲方。
11.2 甲方进行的与乙方产品选用有关的设计,如果提请乙方审核,乙方应在7天内完成审核,对该设计进行确认或提出建议。
11.3 乙方在取得甲方的同意后,及时与设计单位进行设计联络。
12. 现场培训
12.1 乙方要对甲方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现场培训。所有培训使用中文进行。
12.2 乙方派出的培训人员,应在所提供的产品上具有五年以上的维修经验。培训前,培训人员的简历连同培训计划要一并提交甲方批准。甲方认为培训人员不合适可要求更换。
12.3 乙方培训前应提供中文操作、维修手册。通过培训使甲方技术人员能够了解设备结构工作原理及工作性质,能排除一般故障。
12.4 乙方派出的现场培训指导人员的各项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提供。
12.5 现场培训完成后,甲方向乙方签发现场培训完成证明。
13. 技术文件
13.1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包含保证甲方能够正确进行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和运作所需要的所有内容的技术文件(含电子文档)一式六套。
13.2 甲方完全按照乙方提供的技术文件指导所进行的任何操作、检查维修、维护、测试、验收所引起的系统和/或设备或其部件的损坏由乙方承担责任。
13.3 乙方未提供合同规定的技术文件,甲方可以推迟付款,直至乙方补齐有关技术文件。
14. 知识产权
14.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14.2 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软件的使用权归甲方所有。
15. 违约索赔
15.1 若乙方所提供的设备与合同要求不符,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换货,乙方负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5.2 对有缺陷的零件、部件、设备或软件,乙方接到甲方通知5天内更换或更新完毕,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同时乙方应相应顺延被更换货物的保修期。
15.3 若甲方发出索赔通知15天内乙方未作答复,则该索赔被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3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选择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有权从乙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5.4 乙方逾期交货或逾期提供服务,每延误一天,承担合同价的1‰的违约金.
16. 不可抗力
16.1 由于一般公认的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及时供应按合同规定的货物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证明事故的存在。
16.2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不可抗力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或合同变更后的完工期限仍不能履行完毕,甲方则有权解除合同,这时,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甲方不承担终止合同的责任,也不可没收履约保证金。乙方也不得扣押预付款,双方在合同解除后30天内结算完毕。
17. 仲裁与起诉
17.1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买卖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17.2 本合同的诉讼管辖地为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
17.3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17.4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8. 税和关税
18.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的税法规定对乙方或其雇员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8.2 本合同执行有关的在中国境外发生的应属于乙方义务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负担。
18.3 合同总价包含应付的销售税、进口环节税(关税和增值税)。
19. 保密
19.1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五年。
19.2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20. 合同生效、失效和终止
20.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生效日期以最后一个签字日为准。
20.2 如果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而造成工程终止,甲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告。乙方在收到有关证明后,立即停止货物的制造或采购。对于在收到此证明前乙方所完成的内容,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相应金额。双方办理结算手续后,合同宣告失效。
20.3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20.4 如果合同中的任一方严重违反合同条款,则另一方可终止合同,并及时通知对方。
21. 其它
21.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期。
21.3 本合同正本一式柒份,甲方伍份,乙方贰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广州白云国际 乙 方:
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鉴 章: 鉴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电 话:(020)36063521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广州 开户银行:
白云机场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 914400007250669553 纳税人识别号:
账 号:101008516010003163 账 号:
联行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