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河县振堂公园改造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河县振堂公园改造扩建工程 已由 新河县行政审批局 以 新批投资【2019】6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新河县振堂公园改造扩建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地点:新河县堂阳路以南、迎宾街西侧,新华路北侧。
项目及规模:现扩建面积约90亩,建设水体面积为2212.02㎡的景观湖1座及驳岸,128.28㎡游客服务中心1座,篮球场1座;绿化54681.55㎡;铺装硬化7608.02㎡等配套设施。
计划工期:365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0年6月29日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 业绩,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将被限制或者禁入。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拟投标企业的‘经营异常信息‘和‘严重违法信息‘,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文末附《报告》样式)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作为投标材料一并提交;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9 年6月3日至 2019年6月10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在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招标文件发售处(锦绣大厦)(详细地址)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且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6月25日15时00分,地点为 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服务平台、新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赵伟鹏
联系电话:0319-4893539
代理机构:华睿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张江川
电 话:0311-66664000
2019 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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