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溪县公安消防大队松溪县消防大队松源中队食堂浴室及办公楼局部装修工程邀请招标公告
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松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松溪县消防大队松源中队食堂浴室及办公楼局部装修工程进行邀请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松溪县消防大队松源中队食堂浴室及办公楼局部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FJHL[2019]第017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海威
项目联系电话:1815996016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松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松溪县工农东路27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海威、1815996016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叶先生、0599-8836068
代理机构地址: 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松溪县消防大队松源中队食堂浴室及办公楼局部装修工程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三、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07月09日 09:00
四、开标日期和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07月09日 09:00
开标地点:松溪县工农东路279号松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9年06月29日 08:30 至 2019年07月0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
六、获取文件方式和售价:
预算金额:41.65 万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
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300.0 (元)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八、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邀请书
招标编号:FJHL[2019]第017号
致福建省昊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和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湛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松溪县松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溪县消防大队松源中队食堂浴室及办公楼局部装修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松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松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邀请招标。
-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松溪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约41.65万元;
-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松溪县消防大队松源中队食堂浴室及办公楼局部装修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人的要求及现场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规定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本项目不设置业绩;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1653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6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及项目管理人员未被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并在警示期内,且未限制承接新工程建设项目;②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的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6月29日至2019年7月3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照常发售)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 00分在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分公司(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资料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仟元(¥8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场现金提交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包封在一个密封袋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7月9日上午9时00分,提交地点为:松溪县工农东路279号松溪县公安消防大队办公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
注:因招标人组织机构代码证过期,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无法发布本项目招标公告。
- 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溪县公安消防大队
地址:松溪县工农东路279号,邮编:353500
电话:18159960166
联系人:刘海威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1006室,邮编:353000
电话:0599-8836068,传真:0599-8836058
联系人:叶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