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纯电动SUV)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 现采购壹台纯电动SUV作为公司业务用车,邀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报价人”)进行竞价。
一、竞价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纯电动SUV)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
(1)汽车品牌:威马汽车
(2)型号:EX5 智行2.0 400 Lite 探索版
(3)采购数量:壹台
(4)车辆详细参数配置详见采购人需求
3.项目限价:159800元。
4.合格报价人条件:
(1)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车辆销售类;
(2)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具有威马汽车销售资质;
(4)不允许报价人为联合体。
5.报价文件的有效期:自报价文件提交后90天之内。
6.公告发布及报价时间:公告时间为2019年6月24日9:00 至 2019年6月28日16:00;报价时间为2019年6月28日12:00至16:00(截止时间以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
7.竞价答疑:若报价人对本项目有任何疑问,请在项目公告期内书面提出。
8.报价方式:
(1)报价人应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主页中“合作商注册”模块,按规定格式填写正确的供应商登记信息,登记为合格的候选供应商(已注册的除外)。
(2)报价人完成供应商登记工作后,应在广东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采购、招商管理网络平台(wz.gdairport.com)的竞价系统中参与竞价。
(3)报价人用注册的供应商用户名和密码登陆后即可进行报价及上传电子资料,每次报价后即可看见自己的报价排名,报价人可在系统提示的最低调价幅度(每次1000元)、报价次数(共5次)和截止时间范围内修改自己的报价和电子文档。
(4)网上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报价人应提交本竞价公告第三部分报价文件要求的纸质版报价文件提交采购人审核。若报价人提交的纸质版报价文件存在下列情况,将被视为无效报价文件:
a.报价文件未按本竞价公告第三部分报价文件要求提交相资料并加盖公章的;
b.报价文件所附项目报价单的报价与竞价系统报价不一致的;
c.资质文件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文件造假的。
如审核后的合格报价人少于3家,采购人可发布变更公告,启动项目二次竞价。
9.供应商的确定:
竞价系统默认按价格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经审核所有文件资料后,符合竞价文件要求且排名最前的报价人为最终选定供应商。
10.对于报价人不符合竞价公告要求而参与竞价,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视其情节轻重而将报价人记录到此采购平台合作商信息中,并保留将其列入黑名单的权利。
二、采购人需求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纯电动SUV)采购项目,包括所采购车辆的供货、送货、调试、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具体要求如下:
1.车辆详细参数配置表
|
序号
|
配置项目
|
参数、配置要求
|
|
1
|
三电性能参数
|
|
|
1.1
|
NEDC综合工况续航里程(km)
|
≥400km
|
|
1.2
|
电池组最大储能(kW·h )
|
48.08 kW·h
|
|
1.3
|
Living Motion 三电动能系统
|
|
|
1.3.1
|
? 电机
|
永磁同步电机
|
|
1.3.2
|
? 电机最大输出功率(kW)
|
160kW
|
|
1.3.3
|
? 电机最大输出扭矩(N·m)
|
315N·m
|
|
1.3.4
|
? 0-100km/h加速时间(s)
|
≤8.5 s
|
|
1.3.5
|
? 动力电池类型
|
三元锂电池
|
|
1.3.6
|
? 电池包能量密度(Wh/kg)
|
>140 Wh/kg
|
|
1.3.7
|
? 电池组防护安全级别
|
IP67
|
|
1.3.8
|
? 电池碰撞强制断电保护
|
配置
|
|
1.3.9
|
? 高温液冷系统
|
配置
|
|
1.3.10
|
? 动力输出模式选择(ECO/Sport)
|
配置
|
|
1.3.11
|
? 动能回收模式选择(弱/强)
|
配置
|
|
1.3.12
|
? 电加温系统
|
配置
|
|
2
|
充电管理
|
直流快充模式充电口(车头部位、电子锁控制)/交流标准模式充电口(车左后侧部位、机械式控制)
|
|
2.1
|
充电时间
|
|
|
2.1.1
|
? 直流快充充电时间 *2
|
最快 30min 30%-80%
|
|
2.1.2
|
? 交流标准充电时间 *3
|
7.28 h
|
|
2.2
|
6.6kW车载充电机
|
配置
|
|
3
|
基本参数
|
|
|
3.1
|
车身全长(mm) x 全宽(mm)x 全高(mm)
|
4585mm x 1835mmx 1672mm
|
|
3.2
|
轴距(mm)
|
2703mm
|
|
3.3
|
离地间隙(mm)
|
≥174mm
|
|
3.4
|
风阻系数
|
≤0.3
|
|
3.5
|
后备箱容积(L)
|
488L-1500L
|
|
3.6
|
个性化外观配色
|
闪黑
|
|
3.7
|
个性化内饰主题
|
宇宙黑(深色主题内饰)
|
|
4
|
底盘
|
|
|
4.1
|
悬架系统
|
前麦弗逊式独立悬架带横向稳定杆,后变截面纵臂扭转梁悬架
|
|
4.2
|
驱动模式
|
前轮驱动
|
|
4.3
|
制动器(前/后)
|
前通风盘/后盘式
|
|
4.4
|
EPB电子驻车制动
|
配置
|
|
4.5
|
AUTOHOLD自动驻车
|
配置
|
|
4.6
|
随速可变电动助力转向
|
配置
|
|
4.7
|
转向助力模式选择(标准/运动)
|
配置
|
|
5
|
安全
|
配置
|
|
5.1
|
TPMS胎温胎压监测系统
|
配置
|
|
5.2
|
后排ISO-FIX儿童座椅接口
|
配置
|
|
5.3
|
电子儿童安全门锁
|
配置
|
|
5.4
|
低速行驶提醒(0-30km/h)
|
配置
|
|
5.5
|
博世9.3代ESP车身
|
|
|
5.5.1
|
电子稳定控制系统
|
配置
|
|
5.5.2
|
? ABS制动防抱死系统+EBD电子制动力分配系统
|
配置
|
|
5.5.3
|
? TCS牵引力控制系统
|
配置
|
|
5.5.4
|
? HBA液压紧急制动辅助系统
|
配置
|
|
5.5.5
|
? RMI电子防翻滚系统
|
配置
|
|
5.5.6
|
? HHC上坡辅助控制系统
|
配置
|
|
5.5.7
|
? HDC下坡辅助控制系统
|
配置
|
|
5.6
|
定速巡航
|
配置
|
|
5.7
|
前排高度可调
|
配置
|
|
5.8
|
预紧限力安全带
|
配置
|
|
5.9
|
后排两侧三点式限力安全带
|
配置
|
|
6
|
后排中间三点式安全带
|
配置
|
|
6.1
|
前排双安全气囊
|
配置
|
|
6.2
|
前排侧部安全气囊
|
配置
|
|
6.3
|
前后一体式侧窗安全气帘
|
无
|
|
6.4
|
高清倒车影像
|
配置
|
|
6.5
|
360高清全景倒车影像
|
无
|
|
6.6
|
集成式智能行车记录仪
|
配置
|
|
6.7
|
4探头前置泊车雷达
|
配置
|
|
6.8
|
4探头后置泊车雷达
|
配置
|
|
6.9
|
APA自动泊车辅助
|
无
|
|
7
|
舒适配置
|
|
|
7.1
|
后排USB电子设备接口
|
配置
|
|
7.2
|
自动双区空调系统
|
配置
|
|
7.3
|
后排空调出风口
|
配置
|
|
7.4
|
后风挡玻璃除雾功能
|
配置
|
|
7.5
|
Hands Free感应式电动开启尾门
|
无
|
|
7.6
|
WM剧院式环绕音响(带4扬声器)
|
配置
|
|
7.7
|
驾驶员车窗一键升降
|
配置
|
|
8
|
智能
|
配置
|
|
8.1
|
Living Engine全车交互系统
|
|
|
8.1.1
|
? 威马ID, 专属智能互联账号
|
配置
|
|
8.1.2
|
? 专属人脸识别技术(威马ID账号关联)
|
配置
|
|
8.1.3
|
? 自然语音智能交互
|
配置
|
|
8.1.4
|
? 定制化智能导航
|
配置
|
|
8.1.5
|
? 手机app远程控制
|
配置
|
|
8.1.6
|
? 手机钥匙
|
配置
|
|
8.1.7
|
? Always On 服务专线
|
配置
|
|
8.1.8
|
? 智能化紧急救援服务
|
配置
|
|
8.1.9
|
? OTA 车辆系统远程升级
|
配置
|
|
8.2
|
Living Pilot 智行辅助系统
|
|
|
8.2.1
|
? ACCA 带停走功能的自适应巡航
|
配置
|
|
8.2.2
|
? ICA 高速巡航车道中央行驶辅助
|
配置
|
|
8.2.3
|
? TJA 低速跟车随行辅助
|
配置
|
|
8.2.4
|
? TSR 交通信息识别
|
配置
|
|
8.2.5
|
? LKA 车道偏离纠正
|
配置
|
|
8.2.6
|
? AEB 自动紧急制动
|
配置
|
|
8.2.7
|
? FCW 前方碰撞预警
|
配置
|
|
8.2.8
|
? BSD 侧方盲区监测
|
配置
|
|
8.2.9
|
? LCA 侧后方来车提醒
|
配置
|
|
8.2.10
|
? LDW 车道偏离预警
|
配置
|
|
8.2.11
|
? RCTA 倒车后方穿行预警
|
配置
|
|
9
|
外观
|
无
|
|
9.1
|
智能场景式动态LOGO
|
无
|
|
9.2
|
全LED前大灯
|
无
|
|
9.3
|
LED日间行车灯/方向灯
|
|
|
9.4
|
一体式LED贯穿尾灯
|
配置
|
|
9.5
|
后雾灯
|
配置
|
|
9.6
|
一体贴合式行李架
|
配置
|
|
9.7
|
无骨雨刮
|
配置
|
|
9.8
|
隐藏式电动感应门把手
|
配置
|
|
9.9
|
自动折叠电加热后视镜
|
配置
|
|
9.10
|
电动全景天窗
|
无
|
|
9.11
|
18英寸低风阻轮毂(225/55 R18品牌轮胎)
|
配置
|
|
10
|
内饰
|
配置
|
|
10.1
|
12.3英寸互动全液晶数字仪表
|
配置
|
|
10.2
|
i-Control控制面板
|
|
|
10.3
|
旋钮式电子换挡
|
配置
|
|
10.4
|
一键启动
|
配置
|
|
10.5
|
高级皮质仪表台
|
配置
|
|
10.6
|
一体式隐藏空调出风口
|
配置
|
|
10.7
|
前排中央扶手
|
配置
|
|
10.8
|
后排中央扶手(带杯托)
|
配置
|
|
10.9
|
多功能真皮运动方向盘
|
配置
|
|
10.10
|
方向盘四向可调
|
配置
|
|
10.11
|
手动防眩目后视镜
|
配置
|
|
10.12
|
高级皮质座椅
|
|
|
10.12.1
|
? 驾驶座六向电动调节
|
配置
|
|
10.12.2
|
? 副驾驶座椅四向电动调节
|
配置
|
|
10.13
|
后排座椅靠背可调节
|
配置
|
|
10.14
|
后排座椅40/60分离放倒
|
配置
|
2. 质量要求
报价人应保证所供车辆是全新、未经使用过、原厂制造合格产品,且车辆出厂时间须在2019年5月1日以后;所供配件必须是功能匹配的成套设施,质量、技术性能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质量技术性能要求及检测标准,具有出厂标准和相应质检证书,所有包装必须在验收人员在场时当面拆封。报价人应对提供的货物质量负责,并提供必要的技术资料。
3.交货地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停车场。
4.保修期
免费保修期以威马汽车生产厂家提供的期限为准,但不得少于三年,时间从接受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车辆若因质量问题需技术人员到现场维修或返厂维修,技术员交通费、工时费、维修相关费、车辆往返维修厂的运输费等均报价人承担。
5.技术文件
所有技术文件及资料均免费提供,且必须为中文版,如果资料中有外文则必须提供中文译本。所有的文件和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电子文档。
6.其他要求
(1)报价人应严格做好安全措施;若运输途中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2)因报价人原因造成运输、安装中出现的各种设备设施损坏及人员伤亡事故,一切责任由报价人承担。
三、报价文件要求
1.报价人相关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若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业务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业务范围)打印页;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文件;威马汽车经销商授权书;
2.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报价单;
3.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
4.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法人代表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即可);
5.按附件格式要求提交“公平竞争承诺书”。
以上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四、投诉监督方式
报价人可以对本次竞价活动中的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实名投诉。
联系电话:020-36067072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工
联系电话:020-36067950
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224室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要求
项目报价单
|
项目名称
|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纯电动SUV)采购项目
|
|
报价
|
(大写)人民币 元
(¥ 元)
|
注:1)此表需装订在报价文件正本中;
2)报价人所报价格为最终报价,应包含车辆及其附属设备、工具、备件的成本、利润、税金、运输及其他相关费用等,采购人将不予支付除报价文件约定的由报价人承担的风险因素之外的任何补偿。报价人漏报或不报,采购人将视为该漏报或不报部分的费用已包括在已报的分项报价中而不予支付。
3)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报价人名称(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是法人代表)
先生/女士,现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本证明书有效日期:
签发日期:
报价人名称: (公章)
附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注:报价人必须在上述附件上加盖公章)
法人授权委托书
(如报价文件签署人不是法定代表人)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 (报价人名称)在下面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报价文件编号为 的 项目的服务的应邀和合同执行,作为应邀人代表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报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报价人代表(被授权人)签字(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承诺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车辆(纯电动SUV)采购的竞价项目进行公平竞争,并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自愿承担一切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纯电动SUV采购合同
甲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就乙方为纯电动SUV(威马汽车)而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1. 合同标的
1.1 本合同标的为纯电动SUV(威马汽车)及其附属设备、工具、备件等的制造、装配、供应、运输、调试、培训、售后服务、技术资料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相关服务;
2. 合同价格
2.1 设备总价: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总价(含购置税)
|
购置税
|
备注
|
|
1
|
纯电动SUV(威马汽车)
|
|
|
数量1辆
|
|
合计
|
大写:人民币 元整
|
小写:¥ .00 元
|
2.2 相关服务:
已含车辆的制造、装配、供应、运输、调试、培训、售后服务、技术资料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相关费用;
3. 付款方式
3.1 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价的100%,即¥ 元给乙方。
3.2 乙方收到合同款后,5个工作日内开具全款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包含车辆购置税)给甲方。
3.3 乙方银行账户信息:
收款人:
开户行:
账 号:
4. 交货与进度计划
4.1 交货地点: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停车场。
4.2 交货期: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或甲方特别声明,车辆及其附属设备、工具、备件等在甲方付款后30个日历日内运达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及调试。
5、 质量要求、技术标准、乙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和期限
5.1 甲方应在设备到货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5.2 乙方提供的车辆如有损坏、短缺、规格型号不符或主要参数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超过交货期则视为逾期交货。
6. 验收与质保期
6.1 车辆及其附属设备、工具、备件运抵指定地点后,甲、乙双方须当面查验标的车辆的品牌、型号、配置、颜色、内装、外观、随车工具及备件、行驶里程、功能、质量状况,如发现缺少、损坏部件,乙方须及时补齐、更换,如因此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按延期交货索赔。
6.2 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办理车辆移交手续。甲、乙双方在签署验收合格移交文件(详见附件)后完成车辆交付。
6.3 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是车辆生产者制作的同品牌系列车辆的通用资料,列示的配置或设备与标的车辆必然存在差别,甲方须结合标的车辆审慎阅读其中的安全注意事项、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使用和维护保养。
6.4 车辆依法享受生产者规定的保修或三包,详见产品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保修服务手册、三包凭证等随车文件,甲方可在生产者约定的修理网点中自主选择修理者。
6.4 质保期为 年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移交文件之日起计,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提供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的维修及保养服务。
6.3 验收后车辆及其附属设备本身质量出现问题或由于车辆及其附属设备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或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技术人员到现场或车辆返厂给予免费更换或维修;由此引起的维修费、人工费、材料费、车辆运输费等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新更换的零部件的质保期则从更换后双方确认能正常使用时起计。
7. 新能源汽车补贴
7.1 车辆的新能源汽车购车补贴和免税金额由乙方或其指定方后续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甲方将需履行必要的行为和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文件,以协助乙方或其指定方申请购车补贴和免税金额。
8. 充电桩安装
8.1 乙方将为甲方提供免费的家用充电桩的采购及安装服务。
9. 起诉及诉讼
9.1 凡与本合同有关而引起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9.2 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9.3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10 逾期交货及逾期付款的罚则
10.1 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按时交付甲方正常使用。
10.2 乙方如不能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拒力因素和甲方过错责任外),则必须支付违约金给甲方,乙方未按货期供货违约金率按合同总金额每天0.05%计算。若逾期时间超过30个日历日,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甲方所支付合同款项。如上述违约金仍不足以补偿甲方因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进一步向乙方提出索赔,期间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不限于诉讼费及律师费均由乙方承担。
11. 不可抗力
11.1 由于一般公认的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不可意料的事故而不能按合同规定交货时,乙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告甲方,证明事故的存在。
11.2 在不可抗拒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拒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人力不可抗拒因素继续存在,致使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后三十天内仍不能交货,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双方均不互提出索赔。
12.1 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
12.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设计变更文件)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13. 合同期效
11.1 自合同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至质量保修期满后失效。
11.2 本合同共柒份,甲方持伍份,乙方持贰份。
甲方(签章):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