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时,报名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1) 法定代表人报名,出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非法定代表人报名,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3) 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4) 市政行业(给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5) 拟派本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给排水高级工程师或注册设备师;
6) 投标人近一年内为企业员工缴纳社保资金的凭证及人员花名册;
7) 投标人近六个月内的纳税证明(以税务机关提供的纳税凭证为准);
8) 投标人近一年度(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9)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需体现查询日期在2019年07月01日之后)
10)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注:
1、证件原件是指原发证机关所发证件,扫描件、公证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彩喷件一律不视为原件。
2、以上所有资料提供原件以备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企业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同时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的复印件(A4纸)叁套并胶装成册,报名时同时递交,否则不予接受报名;
3、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且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合法有效。
4、
本项目只接受现场报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