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1 投标人要求: |
| (1)资质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招标内容在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如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 预审 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外,且其授权制造商注册资金应满足前款对制造商的要求。
|
|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7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汇率以预审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为准,注册资金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为准,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到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2)财务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 2017 年度至 2017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
|
|
②其他条件:
|
| (3)业绩要求: |
|
①业绩证明材料,应符合下列条件:
|
|
中标通知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及其项下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
|
|
投标人须提供 2016-07-01 至 2019-06-01 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应为 投标人承担过已完工的单项合同金额600万元及以上的电子设备采购项目业绩。(业绩必须是已完工的,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证明或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三者缺一不可。时间以竣工验收或设备交货验收证明材料或完工证明或使用合格证为准,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视为未提供,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到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
②其他条件:
|
| (4)信誉要求: |
|
①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
|
|
a、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
|
b、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
c、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
②其他条件:a.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IEC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有效的认证证书,证明文件以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上传到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
| (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 不需要注册建造师,但符合下列条件: |
|
职称:工程师 及以上
|
|
提供社保机构出具 2018-12-01 至 2019-05-31 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清单材料,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
|
|
其他条件:
|
| (6)信用要求: |
|
有要求:
|
|
①投标人应具备由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的南京招投标领域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企业信用报告”,信用等级为 AAA 级及以上。
|
|
②其他条件:
|
|
不作要求
|
| (7)其他要求: |
|
①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
|
②其他条件:a、本工程无需提供制造商出具针对本项目的唯一专项授权书。
|
| 3.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
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