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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监测车走航及数据分析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142019000321 |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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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02 16:44 |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德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说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
| 标书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购买。获取招标文件时,经办人员当场提交以下资料: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等信息,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
|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
2019-07-03 09:00到2019-07-09 17:00 |
| 标书售价(元) |
300.00 |
| 标书发售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09室 |
| 投标截止时间 |
2019-07-24 11:30 |
| 开标时间 |
2019-07-24 11:30 |
| 投标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2107室 |
| 开标地点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2107室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新都区兴城时代大厦13-14楼,杨老师,028-83972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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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成都市新都区兴乐北路88号缤纷时代广场1号楼1911室,028-83912303。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庞女士、张先生,028-83912303。 |
| 预算金额(元) |
1900000.00 |
| 招标文件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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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 行业划分 |
M7499 |
|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
成都市新都区环境保护局(成都市新都生态环境局)为强化了本区域内的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络管理及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准监控,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为新都区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等环境管理提供为期三个月的技术支持。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符合采购人采购需求和实际情况的可操作的详细的解决方案,无特殊情况不得更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一个包件。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背景及建设目的:
为适应目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需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由经验型向科技型、粗放型向精准型转变,实现“精准治污、科学治霾”,新都区决定通过对新都交通干道、建筑工地、敏感区域(省、市控点周边)等污染源采用监测车走航的方式,实现对大气环境的全覆盖式精准监控,实时掌握区域内污染分布状况及空气质量变化趋势,准确评估城区道路污染、工地扬尘等无组织排放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及时发现环境污染事件或突发问题,缩短环境异常事件的响应与处理时间;通过现场巡查、数据分析等形式,找到污染源的源头,以此达到全面科学自动预警的新模式,增加环境治理的靶向性,实现污染排放管理的“消峰减频”。
(二)服务参考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主席〔2015〕31号令);
2、《四川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四川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36次会议通过,2017);
3、《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56号);
5、《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环办厅〔2016〕23号);
6、《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转发<生态环境大数据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川环办发〔2016〕73号);
7、《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大气环境精细化管理工作的通知》(川重污染天气应急办〔2018〕10号);
8、《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成都市新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新都府办发〔2017〕90号);
9、《四川省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施方案》;
10、《成都市新都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7年修订)》;
11、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
12、环境保护应用软件开发管理技术规范(HJ 622—2011);
13、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技术规范(试行)(HJ 663-2013);
14、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布设技术规范(试行)(HJ 664-2013);
15、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监测技术导则(HJ/T 55-2000);
16、环境信息系统集成技术规范(HJT 418-2007);
17、环境信息网络管理维护规范(HJ 461-2009);
18、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HJ/T212)。
▲(三)具体服务内容(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本项目具体服务内容要求,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
1、监测车走航服务:
针对目前新都区扬尘问题,采用六参数监测车对新都区西至成德大道、东至蜀龙大道、北至鸿运大道、南至兴城大道范围及省、市控点周围PM10、PM2.5、CO、O3、SO2、NO2六参数进行走航监测三个月。实现走航数据上传至新都区生态环境管理平台。
1.1 专项监测:
利用移动监测车对典型现场(如建筑工地、交通干道)进行专项监测(如扬尘污染巡查监测),对监测数据进行整理分析,为日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及重污染日应急管控提供参考依据。
1.2 污染源巡查:
对区域内经常出现的环境污染事件进行排查,查找污染来源,协助环保部门,进行靶向治污,提升环保部门执法能力,实现对大气污染防治的精细化管理。
2、数据分析服务:通过利用六参数走航、现场勘查并结合新都区已有省、市控等监测点数据,对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及存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精细化管控建议,以报告形式提交管理部门,定期为当地的环境问题把脉问诊、对症开方,更好地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3、质控管理:
针对监测车走航前标物校准、现场环境适应性校准、运行过程校准、应急校准等方式进行质控管理等,详见附件。 |
|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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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 |
1、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2、计划号:(2019)0817号;预算金额:1900000.00元;品目编码及名称:C0908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3、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型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或少数民族地区。4、文件售卖咨询:杨女士,电话:028-83995998;保证金咨询:邓先生,电话:028-61626823。5、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新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9396791。6、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中标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 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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