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免责申明:以下信息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发布,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负责。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务机票采购代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1852019000495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02 16:27 |
| 采购人 |
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韵路 8 号,联系方式:028-85213498,白老师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房,联系方式:江先生、艾女士,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1、8818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江先生、艾女士,电话:028-85446608、85445511、85045522-8821、8818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2.1.供应商具备中国国家民航总局颁发的二类《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业务经营批
准证书》和国际航空协会[IATA]下发的《国际航协认可国际客运代理人批准通知
书》。或者具备中国国内、外航空公司授权销售其国际航线机票的 CIP 牌证书(包
括其他具有相应销售资格的授权委托书)。
2.2.供应商须是“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https://www.gpticket.org)中的服务商。
2.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7-03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7-09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本项目采购文件(即《竞争性磋商文件》,下同)获取时间期限内,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进行注册后报名,网上注册及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28-85446608/028-85445511转8002)。注册成功后进入项目采购公告点击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报名操作指南”。报名成功即可在该网站下载项目的采购文件。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15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请登录网址:http://www.scwzzbdl.com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7-16 11:0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7-16 11:3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7-16 11: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511号大合仓C区415(下川藏立交内侧)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金额(人民币):30000元;
交款方式: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供应商未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收款单位: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320 220 102 200 057 000 16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金府路支行
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17:00(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若以保函方式提交的,需提交保函原件,且保函生效时间须在交款截止时间前)。
注:转账,电汇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若以金融机构保函方式缴纳的按以下要求提交:
1.投标保函的格式以金融机构的格式为准,投标保函的内容必须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如有分包,则应当按投标包件分别出具投标保函并写明包件名称)、项目编号、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的有效期(应当算至投标有效期后三十日)、担保的内容(即:如因供应商原因发生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况,由担保方向受益人足额支付磋商保证金)。受益人为四川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 供应商必须在磋商保证金交款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交保函原件供验证,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将被拒绝接收。
3. 递交和退还投标保函原件时供应商须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鲜章);
(2)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鲜章)。 |
| 预算金额(元) |
1500000 |
| 采购品目名称 |
票务代理服务 |
| 行业划分 |
S919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附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无 |
| 备注 |
1、本项目预算执行号:(2019)0295号; 2、150万元/每年(以实际产生费用为准);超过预算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150万元/每年。根据政府采购规定,本项目采取固定优惠幅度承诺,即:一、公务机票(1)全价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各航班舱位给予的全价机票,供应商报出的优惠率为88%。(2)折扣机票:各航空公司按国内、国际机票舱位的折扣机票,供应商报出的二次优惠率为95%。注:(1)特价机票:以特价价格购买,不再享受二次优惠。(2)保险费用:选用40元保150万元10天的保险。(3)最终结算价格=相应机票价格×优惠率。二、市场机票:(1)市场机票价格为当时出票系统查询的最低票价。(2)保险费用:赠送保险,赠送的保险为保150万元10天的保险。不符合以上优惠率要求的报价为无效报价,其投标无效。; 3、高新区财政监督电话:028-82829642; 4、本项目采购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5、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