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19年直管公房十六号扎块马医科修缮项目的磋商公告(SZLJ2019-C-008)
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之委托,苏州立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其需采购的2019年直管公房十六号扎块马医科修缮项目在国内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磋商。
一、采购编号:SZLJ2019-C-008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9年直管公房十六号扎块马医科修缮项目
三、采购内容及简要介绍:
(1)该项目是针对姑苏区马医科等处的644.48平方米直管公房实施的修缮项目,主要修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拆做屋面、更换木构件、拆砌墙体、更新用电线路、更换木门窗、新铺水泥地坪、对有条件的住户实施改厕等;
(2)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要求:
(1)按清单和图纸组织改造施工;
(2)成交单位应组织成立施工项目组;
(3)施工质量应符合砖木结构修缮的相关技术标准和直管公房修缮的相关规定;
(4)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5)项目组人员配置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捌拾壹万陆仟陆佰贰拾捌元肆角陆分(816628.46元)
五、磋商响应单位资格条件要求:
(一)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一般条件: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具体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自然人及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B、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特殊条件:
6、响应单位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
7、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建筑工程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提供承担过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以2 年内(2017年7月至今)承担过2个及以上的建筑面积450平方米及以上的砖木结构民居建筑修缮工程,类似业绩内容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单,日期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施工合同须主管部门备案(提供合同备案的相关证明资料)
10、本次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07月10日
3、网上报名的方式和流程。
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凭CA证书,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并自行下载打印采购文件。网上报名流程详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苏财购字〔2016〕23号]。
(1)申领CA。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携带相关资料至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任意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苏州市级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供应商注册流程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网上报名->供应商网上报名登录注册页面->用户注册流程说明中查看。)
(2)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输入注册时设置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插入CA证书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开标(或谈判等)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项目开标(或谈判等)时间。未能完成现场报名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未报名参加该采购项目。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采购人、代理机构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系统中上传电子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报名成功供应商应打印并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须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5、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政府采购”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政府采购执行交易平台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6、质疑:供应商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要求执行。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不接受到付。
7、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8、现场踏勘:不组织统一的现场踏勘。
9、在网上报名过程中相关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0512-68617635。 苏州市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点,详见: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市级政府采购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的通知[苏财购字〔2016〕23号]。
七、磋商时间、地点: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07月29日上午10:00-10:30(北京时间)
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7月29日上午10:30整(北京时间)
磋商时间:2019年07月29日上午10:30整(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相城区采莲路1788号市民服务中心3号楼政府采购办一楼 谈判磋商室4号
八、联系单位: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苏州立捷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泾茂路289号东楼三楼
联系人:许凤奕
电 话:0512-65224527
传 真:0512-65224527
2、采购人: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锦帆路239号
联系人:朱茂舜
联系电话:0512-65224323
九、请贵单位获取本次磋商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的磋商准备,并按文件的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磋商。
十、本公告有关信息将同时在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十一、公告期:本磋商文件公告期为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二、苏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