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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水环境质量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6022019000207 |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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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07-04 15:24 |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生态环境局 |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广安区人民路1号,联系方式:苏先生,18181822369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399号中海海科大厦B座1008,联系方式:郑裕荣,02887773599 |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李女士,电话:19960208721 |
| 项目包个数 |
1 |
| 各包描述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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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条件:参加磋商采购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二、证明材料:1.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一)至(五)规定的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响应函原件(格式3);
(3)承诺函原件(格式4);
(4)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承诺函;(格式自拟)
(5)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8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6)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格式自拟)
(7)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 ①投标人提供 2018 年12 月 1 日以后连续6个月的缴纳税收的银行电子回单或者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注:复印件或扫描件);②投标人提供 2018 年 12 月 1 日后连续6个月社保缴纳的银行电子回单或以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注:复印件或扫描件)。 格式自拟};
(8)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5)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时提供);
1.4磋商采购保证金交纳凭证复印件。
注:1、本章提供的证明材料是资格性审查的主要依据,未通过审查者做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2、本章要求提供的证件都应在有效期内,所有原件、复印件都须供应商单位盖章(鲜章)。 |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07-05 09:00 |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07-11 17:00 |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获取磋商采购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广安市城南平安大道206号)。 |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地址:广安市城南平安大道206号)。 |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07-17 13:30 |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07-17 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地址: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本项目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07-17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安区分中心(地址:广安区北辰大道138号4楼本项目开标室)。 |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竞争性磋商保证金缴纳金额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
收款单位: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蜀西路支行
帐 号:4402243919100032136 |
| 预算金额(元) |
16500 |
| 采购品目名称 |
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
| 行业划分 |
N762 |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 其它补充事宜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9年 07 月 16 日10:00,必须以响应人单位账户转出,个人名义转款无效,并应注明项目采购编号(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银行转款电子回单为准)。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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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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