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2019年中央财政天保停伐补助项目-桃山林场桃山营林区生产用房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被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建设地点:围场县城子镇桃山村桃山林场桃山营林区。
2.2项目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新建营林区生产用房一栋,建筑面积289.77平方米及附属工程,地上一层,框架结构。
2.3建设工期: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9年8月 10 日。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包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建筑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根据 《9部委院局关于招投标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动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对被列入“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注: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可于 2019年7月5日 至 2019年7月11 日17时00分前登录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点击【投标用户登录】登录投标系统,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不发售纸质版,只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售价6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由招标代理机构于开标当日现场收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考察期间发生的费用和一切风险,投标人自行负责。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2019年8月1日9时30分,纸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本项目开标厅;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上传至承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转账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开户行账户汇入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13001101957052502014-0146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围场支行
★备注:投标人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7.招标文件答疑
7.1投标人的提疑截止时间:2019年7月15日17时00分。
集中解答的澄清截止时间:2019年7月 16 日17时00分。
7.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后,若对文件内容存在不解、疑问均可在提疑截止时间内,进入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上质疑”模块进行提问,所提问题只能涉及本招标文件内容,且不得透露投标人基本信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
www.hebeieb.com.cn)、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及承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河北省木兰围场国有林场管理局
地 址: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联 系 人: 孟凡杰 于茂林
电 话: 13833424369 17725585353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河山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地址:承德市高新区科技大厦10层1007号
联系人:刘禹欣
电 话:0314-2555377
电子邮箱:heshan25553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