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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标的状况以实际情况为准,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车辆所在地车辆管理部门相关过户规定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标的公告内容和知悉标的现状,并自愿接受标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竞价成交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义务。
一、意向受让方应将竞价保证金交纳至中心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的汇款人与意向受让方名称必须一致。
二、竞价成交后,受让方已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过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应将竞得标的《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递送至中心,同时,按照《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内明确金额支付全部交易价款,持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中心领取《电子竞价成交确认书》、《车辆交接通知单》。
三、本次处置车辆过户的相关要求:
1、车辆转让前存在的交通违章(罚款、扣分)等情况,由受让方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关费用。车辆过户所发生的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含有违法违章的扣分罚款、脱检罚款、脱检扣分、缴纳车辆保险、补检车辆、车辆购置税、托运、维修、补办证件、专用车辆喷涂改色、异地提档等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2、本次处置车辆必须办理车辆过户、提档等相关手续。内蒙古万里旧机动车市场有限公司可为受让方提供办理车辆过户、提档等相关服务,其向受让方收取相关手续费用:正常年检期内、无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为人民币肆佰伍拾元整(¥450.00元),非正常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脱检、存在违法记录)的车辆,涉及的脱检罚款、违章罚款以及提档按实际情况向相关方收取。
3、受让方须向内蒙古万里旧机动车市场有限公司支付车辆保管、勘验费:每辆车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元)。
4、受让方须在全部交易价款支付完毕、并经中心确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中心出具的《车辆过户通知单》、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内蒙古万里旧机动车市场有限公司办理车辆交接过户手续:
①车辆在正常年检期内,无交通违法记录的,车辆登记所在地为呼和浩特市的,3个工作日内为受让方完成车辆过户、提档等相关服务,车辆在办理完毕上述手续后交付至受让方。
②车辆若非正常情况(包含但不限于车辆脱检、存在违法记录),需通知中心,顺延办理检车、过户、转移登记等相关服务的时间。
③车辆登记所在地不在呼和浩特市的车辆受让方须自行办理车辆的检车、过户、转移登记,车辆交付后发生的一切风险及法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发生车辆及人身事故、车辆的丢失及损毁)由受让方承担,并在提车后的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④受让方须在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向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车辆过户证明。
⑤如因车辆管理部门的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等情形的,经委托方确认后,委托方收回车辆,由此已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承担,中心无息退还交易价款、服务费及保证金。
⑥受让方如需将车辆过户至异地,须自行了解当地车辆过户相关规定,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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