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LGZ-CZHW-190022
1.招标条件
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采购人为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伊通河北北段综合治理工程污水厂提标改造及调蓄池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第一包:膜组器及配套等相关设备;
第二包:臭氧机配套等相关设备;
第三包:MBBR及配套等相关设备;
第四包:潜水设备;
第五包:电气、自控、监控、中控、仪表及安控设备;
第六包:调蓄池设备;
2.3资金来源:建设单位自筹及银行贷款;
2.4采购预算:第一包:31011.44万元(包含安装工程中DN200-DN600阀门、止回阀及伸缩器的主材费用,共计1437.1万元);
第二包:15513.98万元;
第三包:6012.10万元;
第四包:1449.78万元;
第五包:5322.72万元;
第六包:3238.49万元;
2.5供货地点:长春市北郊污水处理厂招标单位指定位置;
2.6供货期:第一包:预付款到账后14个月内全部货物供应;
第二包:预付款到账后15个月全部货物供应;
第三包:预付款到账后6个月全部货物供应;
第四包:预付款到账后8个月(耦合装置3个月)全部货物供应;
第五包:预付款到账后5个月全部货物供应;
第六包:预付款到账后10个月全部货物供应;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3.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采购内容;
3.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3.4近两个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的相关材料;
3.5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3.6对于近期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提供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公示证明(打印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3.9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资格审查及报名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9年7月10日至2019年7月16日(公休日休息),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到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5)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网络截图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文件费2000元/包/套,售后不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8月2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长春市生态大街与和美路交汇处中懋天地写字间(8号楼)11层1111室;
5.3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北京久安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北路9号永泰生态园甲2号
联 系 人: 刘工
联系电话: 1894301672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公招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解放大路810号7楼
联 系 人:张工
电 话:0431-81696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