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已由襄阳市樊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登记备案项目代码 “2017-420606-36-03-10447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湖北航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襄阳市樊城区航空航天工业园中航大道5号,东临中航大道,西邻八号路,南临航宇救生设备有限公司民航座椅厂区。
2.2建设规模: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建设项目,新征土地108.065亩,东西长约336.57米,南北长约221.8米,地势平坦,周边均为工业用地,厂区与周边道路直接相连。该项目分二期进行建设,一期建设生产厂房一座及生产辅助设施用房,建筑面积约:25505㎡。该项目建设总投资暂定6800万元。
2.3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2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90日历天(以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算),施工工期:200日历天(工程施工工期以招标人发出的进场开工令起算),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4 招标范围:汽车零部件研发生产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工艺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施工(包括施工中产生的检测费、报建、图审费等相关费用)、采购(不含生产设备,但含配套设备如:空压机及其配套微热干燥机、过滤器、储气罐、行车、冷却塔、高低压配电设备等,但分体空调除外,不在本次报价范围之内)、竣工验收、报建备案直至办理房产证等一揽子工作内容。
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包含设计规格书要求的全部内容)、工艺设计及有关报批、审批手续及设计跟踪服务、后续服务等一揽子工作内容,含一期全部,具体见招标文件附件,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施工招标范围:项目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的一期全部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临电、场地平整、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辅房二次设计及装饰装修、安防及弱电二次设计及施工、绿化二次设计及施工、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方案设计及施工以及生产设备基础的施工等工程)、竣工验收、报建备案直至办理房产证等一揽子工作,具体见招标文件附件,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认定结果为准。
2.5质量标准
设计的质量标准:满足业主功能性要求及图纸审查合格要求。
施工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标准及施工图纸要求,一次性通过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或机械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近三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6个月,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1项单项合同金额7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000m2及以上的工业厂房EPC总承包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单位,提交业绩均有效)。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平台发布的中标公示网页或省级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项目详情页截图及网址打印并加盖公章。
3.3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亏损(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如为联合体投标时,应提供施工总承包单位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年报)。
3.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处于其它项目投标状态(已递交投标文件且处于投标有效期内,但未宣布中标结果及中标结果公示后处于等待合同签订的状态)并出具承诺书;拟任本工程的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拟派本工程的项目“五大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相应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其中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或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网上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3.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其他管理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近3个月(2019年4月~6月)由劳动保障部门提供的社保证明;中标后须在本工程所在地组建设计人员常驻办公场所,拟派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专业至少各一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
3.6投标人未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7投标人近两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24个月):(1)没有被责令停业;(2)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3)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4)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5)没有出现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8投标人须在湖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工作平台中注册登记企业及人员信息。
3.9本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牵头人和成员单位总数不得超过两家。
3.10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下同)进行企业(诚信)库注册登记,并取得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投标企业入库办事指南》(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主体注册须知”栏目)。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19 年7月15日9:00时至 2019 年 7月19日23:59: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明确所投标段,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交易平台使用费 0 元,售后不退。
4.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 年8月12日 9时 3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和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号开标室(地址:襄阳市高新区汉江北路16号六楼)。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襄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湖北航宇精工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关羽路58号
联系人:裴大庆
电 话:0710-3102691
招标代理机构:东风(武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襄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风汽车大道11号东风汽车公司襄阳管理部大楼十楼
联系人:沈伟
电 话:19931231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