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壶关县庄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设计发〔(略)〕(略)号批准建设、长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长治市水利局以长发改农经发〔(略)〕(略)号文件下达资金计划,招标人为壶关县庄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部,资金来源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预算内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略)
项目编号:(略)
第一标段
项目名称:(略)
合同编号:(略)
建设规模:(略)
第二标段
项目名称:(略)
合同编号:(略)
建设规模:(略)
建设地点:(略)
计划工期:(略)
-
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的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且近5年至少负责过一项类似工程。各主要工作岗位需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2、近三年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且未被责令停业,无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情况;
3、投标人信用良好,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首页“信用信息”查询结果“黑名单”中,未被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失信曝光”栏中“失信黑名单”中;各投标人应主动提交尚处于有效期内的不良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如无此类情况,需附投标人承诺说明;
4、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必须满足本工程施工及工期要求;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同一投标人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该公告于(略)年6月(略)日发布招标公告,公告日期为(略)年6月(略)日----(略)年6月(略)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正常工作)
五、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证件于(略)年6月(略)至(略)年6月(略)日上午9:(略)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4、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5、企业资质证书;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8. 专职安全管理员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技术负责人相关专业中级及其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和业绩;
(略)、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近3年的审计报告;
(略)、近3个月内缴纳完税凭证;
(略)、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缴纳社保凭证(缴款专用票据、企业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出具的明细或网上社保查询单);
(略)、投标人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不在“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受惩黑名单中限制参与工程招投标黑名单(网页下载件)、“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网上截图和投标人承诺说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法有效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两套,原件审查后退还。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有关本次招标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略)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略)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建设中国建设招标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长治建设工程交易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邮 箱:(略)
监 督 单 位:(略)
电 话:(略)
(略)年6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