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二标段:(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略)
一、招标条件
桦甸市司法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已由桦发改审【(略)】(略)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桦甸市司法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略)
2.2 招标范围:(略)
2.3 标段划分:(略)
二标段:(略)
2.4建设地点:(略)
2.5 资金来源:(略)
2.6 计划工期:(略)
2.7 质量要求:(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须持有的有效营业执照和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独立法人,近三年((略)年-(略)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二标段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近三年((略)年-(略)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企业业绩和项目负责人业绩须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略)〕6号、吉建招〔(略)〕9号),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全国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二标段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略)】(略)号、吉建管【(略)】(略)号文件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相关入库手续,应按照吉市城建发【(略)】(略)号文件要求在吉林市建管处办理入吉单项工程信息登记。
3.6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7 投标人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无行贿犯罪查询证明,企业、法定代表人存在行贿行为的,做废标处理(提供网络截图);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略)
4.2 符合要求的投标人请于:(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略)年(略)月(略)日9时(略)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略)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略)
六、投标保证金:
6.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交一标段8.(略)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二标段0.(略)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略)
七.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网站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办公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办公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监督部门:(略)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略)
邮箱:(略)
地址:(略)
邮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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