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略)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略)(略)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复印件,近段时间内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复印件及近段时间内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咨询工程师(投资)登记执业资格(提供执业登记证书、学历或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中应不少于3人的相关专业的技术资格(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身份证及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谈判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8)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原件加盖公章,格式参考第五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最尾页“附件声明函”。)
9)供应商具具备具备工程咨询甲级资信(市政公用工程)或入选财政部PPP咨询机构库(提供有效期内的资信证书复印件或入库网页截图加盖公章)。
(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要求,对参加登记报名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信用信息查询,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磋商的资格。(供应商对以上两个网站自行查询截图打印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3.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上完成供应商注册,具体注册步骤: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官网)-用户登陆-立即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
以上证件资料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式二份)登记报名,同时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人员用工合同、身份证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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