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护堤路(杏花路-公元厂)拓宽改造工程HDPE排水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招标预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护堤路(杏花路-公元厂)拓宽改造工程HDPE排水管材及配件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略)
2、规格数量:(略)
3、质保期:(略)
4、交货期:(略)
5、交货地点:(略)
6、项目预算:(略)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须提供(略)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略)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③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②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略)-(略)年)的通知》(国发〔(略)〕(略)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略)〕(略)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略)〕(略)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略)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六、预公告期限:(略)
七、招标时间:(略)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联系人:(略)
采购人联系电话:(略)
采购人传真:(略)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略)
附件:(略)
汕头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略)年1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