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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略)〕(略))精神,强化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鹤山市农业农村局现面向全市公开招聘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条件
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男女不限,年龄(略)周岁以下。并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现在畜牧兽医科研教学单位一线的兽医服务人员;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业3年以上的养殖、屠宰、兽药、饲料、诊疗企业兽医技术骨干;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二、岗位职责
1.为鹤山市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级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
4.为鹤山市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三、招募数量
拟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略)名:(略)1名,宅梧镇2名。
四、招募程序
1.个人报名:(略)hsxmj(略)@(略).com。报名时间是(略)年8月(略)日至8月(略)日,逾期不予受理。
2.资格审查:(略)(一式一份)到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与屠宰管理股(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东路(略)-1号四楼)进行审查;联系人:(略)(略)-(略)。资格审查合格的,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其参加技能考核,请保持通讯畅通。
3.技能考核:(略)8月中下旬组织技能考核(具体时间电话通知),技能考核形式为现场实操。
4.确定人选。根据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人选,经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招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5.签订协议。由鹤山市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动物防疫专员。
五、待遇
招募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资从中央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中列支,具体标准结合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确定。
附件:鹤山市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docx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8月(略)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