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做好鹤山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工作,按照《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粤农农规〔(略)〕5号)文件要求,现鹤山市农业农村局拟筹建鹤山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专家库人选。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江门市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科研院校、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企事业单位相关技术专家均可报名。
二、入库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办事公正,坚持原则,责任心强。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没有党纪政纪处分记录或刑事犯罪记录。
(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从事动物卫生监督、畜牧兽医行政管理、屠宰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满5年。
(四)年龄在(略)岁以下,身体健康,能胜任现场审核、评估等工作。
三、专家职责
(一)接受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委托,实施鹤山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工作。
(二)坚持独立、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作出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结果,并对风险评估结果负责。
四、征集程序
(一)专家推荐以自愿为原则,采用单位推荐和个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二)申请或推荐专家需填写《鹤山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登记表》(本人签名),同时提供专家个人身份证、相关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学术和专业成就等证明材料。上述资料(扫描件电子版)于2(略)年8月(略)日前发送至hsxmj(略)@(略).com(联系人:(略)(略)-(略))。
(三)鹤山市农业农村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审核,并按照相关规定对拟聘专家名单在鹤山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纳入鹤山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
附件:鹤山市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场所选址风险评估专家库专家登记表.doc
鹤山市农业农村局
(略)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