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华南师范大学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低能电子衍射仪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华南师范大学的委托,对华南师范大学采购低能电子衍射仪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注:(略)
2、投标人必须对项目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开标时间:(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年财务状况报告;或提供近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5.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时提交承诺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略)
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略)年6月(略)日起至(略)年6月(略)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略)
注:(略)
(三)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略)年7月6日(略)时(略)分(注(略)时(略)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略)
(五)开标时间:(略)年7月6日(略)时(略)分。
(六)开标地点:(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